以上梳理了明清兩代關於“詩餘”的理解,諸説皆頗有創見,但與宋人“詩餘”觀的真義不盡相符。

宋人自身的“詩餘”觀,學界已有一些代表性的論述,但似乎未觸及根本。如施蟄存先生認爲宋人“以作詞爲詩人之餘事”,並引用《論語》“行有餘力,則以學文”及韓愈“餘事作詩人”爲此種觀點之本源。彭玉平先生也認爲“作‘餘事’解,表現了對詞體價值的輕視之意”,體現了“‘詩餘’的業餘之意”。宋人的確留下不少論述,可以支撑以上觀點。如黄庭堅序《小山詞》言晏叔原詞乃“嬉弄於樂府之餘,而寓以詩人之句法”,李之儀《跋吴師道小詞》言“晏元憲、歐陽文忠、宋景文則以其餘力遊戲,而風流閑雅,超出意表”,孫兢《竹坡長短句序》言周紫芝“嬉笑之餘,溢爲樂章,則清麗婉曲,是豈苦心刻意而爲之者哉”。然而,如果不僅停留於這些論述的表面意義,不拘囿於“餘力遊戲”、“嬉弄”、“嬉笑”這些字眼,對相關宋人批評材料作一番細緻疏解,則可以發現,宋人“詩餘”觀念的真義絶非“業餘”這麽簡單,也不完全是表達“輕視”之意。其實,把握宋人“詩餘”觀的關鍵字就在於一個字——“溢”。

宋代的人文世界大抵遵循“行有餘力,則以學文”的儒家思想傳統,因此宋代的人物評價、文藝批評經常使用“溢”這個詞,來表現“文傳道而明心”(王禹偁)、“道勝者文不難而自至”(歐陽修)、“道者文之根本,文者道之枝葉”(朱熹)的重道思想。如朱松《上趙漕書》:“執事大筆餘波,溢爲章句,句法峻潔而思致有餘。此正如韓愈雖以爲餘事,而瑰奇高妙固已超軼一時矣。”孫覿《送鄒次魏序》:“尤喜左氏、太史公、班孟堅、韓吏部之文,溢爲辭章。”洪适《龔茂良太常少卿制》:“學深淵緼,溢爲文華。”孫應時《回興元宇文尚書簡》:“騎麟翳鳳之姿,溢爲文章,見於事業。”諸如此類,幾不勝枚舉。宋人“文道觀”雖所論各有側重,但道德第一、文藝第二的整體判斷是未嘗背離的。然而,重道並不一定輕文,文道合一並不一定導致重道廢文。宋代除個别理學家之外,對這一問題的看法多數是持“體用不二”、因文見道的思想,文學在重道的宋人那裏並非淪爲附庸、“業餘”。明瞭這一思想背景之後,再來看宋人以“詩餘”指稱詞這一文體,就可以覘知,宋人並不全然把詞視爲小道以表達輕視,這一層意藴固然存有,然絶不能囊括宋人“詩餘”觀的全部。

宋人在論及“詩之餘”的時候,並不僅着眼於詞,而是幾乎將宋代文人士大夫的精神文化活動皆囊括其中,且每論“餘”多言“溢”。以下有關“溢”的論述,可以助於我們理解“詩餘”的意藴:

詩不能盡,溢而爲書。變而爲畫,皆詩之餘。(東坡《文與可畫墨竹屏風贊》)

書法備於正書,溢而爲行草,未能正書而能行草,猶未能莊語而輒放言,無是道也。(東坡《題陳隱居書後》)

東坡先生以文章餘事作詩,溢而爲詞曲,高處出神入天,平處尚臨鏡笑春,不顧儕輩。(王灼《碧雞漫志》)

温柔寛厚,所得深矣。公吟詠之餘,溢爲歌詞,有《平山集》盛傳於世。(羅泌跋歐陽修《近體樂府》)

近世文與可工行、草、篆、隸、飛白,溢而爲畫。(周必大《又跋章友直畫蟲》)

龍眠居士博學嗜古,志尚清遠,筆端餘力,溢而爲畫。(周必大《題李龍眠山莊圖》)

竹坡先生少幕張右史而師之。稍長,從李姑溪遊。與之上下其議論,由是盡得前輩作文關紐,其大者固已掀揭漢唐,凌厲騷雅,燁然名一世矣。至其嬉笑之餘,溢爲樂章,則清麗婉曲,是豈苦心刻意而爲之者哉?(孫兢《竹坡長短句》序)

斯道何道也?誠也,中也,公也,天之理也,孔孟之道也,先生潛而得之也。發而爲忠孝,溢而爲功名,先生且不自知也,而何遇不遇之有?(楊萬里《上張丞相書》)

吕本中:“作文不可强爲,須遇事乃作。須是發於既溢之餘,流於已足之後,方是極頭。所謂既溢已足,必從學問該博中來也。”(《耆舊續聞》)

其中,羅泌跋語是宋人以“詩餘”稱詞的代表性論述。此外,“詩餘”的含義則有不同側重。王灼把蘇軾的詩歌視作其文章之餘,詞則是詩歌之餘。從蘇軾對文與可的贊語中可知,“詩餘”並不僅僅指詞,書、畫皆可稱之爲“詩之餘”。蘇軾又説正書溢而爲行草,則行草亦可稱之正書之餘。周必大的兩段題跋,則將繪畫視作書法之餘。又如釋道璨《瑩玉澗詩集序》云:“胸中所存,浩浩不可遏,溢而爲詩。”《諸山祭雲大虚》:“發而爲文,則渾而厚,變而爲詩,則雅而正,溢而爲駢儷,則華而滋。”則詩歌、駢體文皆可視作“餘”。

由此可見,宋人常以“餘”來指稱某一精神文化活動,詩、詞、書、畫皆可,其所欲强調的是諸種精神文化活動之間的相關性、互通性、延續性。一個“餘”字將宋人的精神世界輻射至所有文藝活動。《碧雞漫志》以“溢而爲詞曲”論東坡,接着説:“或曰:‘長短句中詩也。’爲此論者,乃是遭柳永野狐涎之毒。詩與樂府同出,豈當分異?”以“詩餘”指稱詞亦是强調詞與傳統詩歌間的同一性,詩與詞不當分異,黄庭堅所謂“樂府長短句數篇,亦詩之流也”(《答徐甥師川》)。

再由孫兢、楊萬里的論述可知,當宋人以“溢”來描述一種外化的文化活動時,强調的是一種自然而然、非刻意而爲、自在輕鬆的狀態,所謂“不自知也”,並非“苦心刻意”的結果。李之儀《跋吴師道小詞》云:“晏元獻、歐陽文忠、宋景文則以其餘力遊戲,而風流閑雅,超出意表,又非其類也。”“風流閑雅”也是强調了一種自在、隨意的境界。李清照《詞論》云:“至晏元獻、歐陽永叔、蘇子瞻,學際天人,作爲小歌詞,直如酌蠡水於大海。”“酌蠡水於大海”是道德學問之水滿“溢”的另一種表述方式,而李清照特别加了一個“直如”,所欲表達的仍是一種簡易、輕鬆、隨意的創作狀態。范開《稼軒詞序》言辛棄疾“果何意於歌詞哉?直陶寫之具耳”,亦是强調作詞的非刻意性,詞是出於内在情感抒發之自然需要。即使宋人常以“遊戲”來形容“詩餘”,也並非表示輕視之意,自然隨意的創作狀態纔是强調的重點,周紫芝《書安定郡王長短句後》可以爲證:“東坡居士正法眼藏,時時遊戲於長短句中,妙麗清壯,無一字不可人意。”“無一字不可入意”纔是“餘力遊戲”的主旨。

宋人以“詩餘”稱詞,其實表達了一種儒家傳統的道德要求,强調人的完整,希望人的精神文化活動諸方面都能融貫統一,都受到人格道德力量的貫注。而事實上,此種善意的要求,並没有被宋代詞人普遍接受。宋代不少詞人的作品,依然保留甚至發展着晚唐五代的綺靡側豔,與儒家詩教“發乎情止乎禮義”相抵觸。此種矛盾困惑,不少宋人已通過對詞體特質的把握來解决。而對於那些不能把握詞體特質的宋人而言,此種矛盾便被簡單歸結於作者自身的道德缺陷,最著名的例子就是晏幾道,《邵氏聞見後録》云:

晏叔原監潁昌府許田鎮時,手寫自作長短句上府帥韓少師。少師報書:“得新詞盈卷,蓋才有餘而德不足者。願郎君損有餘之才,補不足之德,不勝門下老吏之望”云。⑮

此種對晏幾道詞的批評,其實仍貫徹着宋人的“詩餘”觀,將詞作與作者的道德人格聯繫起來。與晏幾道相反的是蘇軾,曾豐《知稼翁詞集序》:

本朝太平二百年,樂章名家紛如也。文忠蘇公文章妙天下,長短句特緒餘耳。猶有與道德合者。“缺月疏桐”一章,觸興於“驚鴻”,發乎情性也;收思于“洲冷”,歸於禮義也。黄太史相多,大以爲非口食烟火人語。余恐不食烟火之人口所出僅塵外語,於禮義遑計歟?……道德之美,腴於根而盎于華,不能不爲詞也。

曾豐此序極有趣味的詞是“猶有”,言外之意即是,作爲“緒餘”的長短句在宋代的普遍狀况是不能做到“與道德合”,而蘇軾的能合是一種例外,可知宋代詞壇實際創作與理論批評之間的差距。曾豐“不能不爲”之語,與上文“不自知也”、非“苦心刻意”所言相近,强調的是“溢”而爲“餘”這一過程的自然、隨意。

蘇軾《題張子野詩集後》云:

子野詩筆老健,歌詞乃其餘波耳。《湖州西溪詩》云:“浮萍破處見山影,野艇歸時聞草聲。”與予和詩云:“愁似鰥魚知夜永,懶同蝴蝶爲春忙。”若此之類,亦可追配古人,而世俗但稱其歌詞。昔周昉畫人物皆入神品,而世但知有周昉士女,蓋所謂未見好德如好色者也。

蘇軾感歎張先的好詩不爲人欣賞,而世人反而津津樂道他的詞。詩與詞雖然皆是作者精神世界之表現於外者,但畢竟詞擁有更爲廣泛的民間、世俗影響,詞作爲詩之餘而滿溢出來,更爲表現於外在。因此就兩者與道德人格的關係而言,詩更爲内隱,詞更爲外露,故詩之好不易見,詞之好易爲人知。蘇軾“未見好德如好色”的比喻,也是宋人的“詩餘”觀念的一種體現。

以上宋人對晏幾道、蘇軾的批評,無論指責還是贊美,都在解讀詞作的過程中具有一定的過度闡釋,對於宋詞正常批評的展開起到了一定阻礙作用。根本原因即在於“詩餘”觀念在文學批評中的根深蒂固,在於宋人將文藝世界相互打通以貫注作者道德人格的普遍意識。

宋人“詩餘”觀念的積極意義在於兩個方面。第一,將詞與傳統詩文打通,通往作者的道德人格,視詞爲文人士大夫道德發露、“溢”見於外的一部分,與詩、文、書、畫等精神文化活動等量齊觀、融貫一體,道德人格可以貫注所有外見的文化活動,强調了文人士大夫精神文化活動的完整性、融貫性,强調了全幅的人格性,正如《周易·坤卦》之《文言》所言:“君子黄中通理,正位居體,美在其中而暢于四支,發於事業,美之至也。”

第二,蘇軾所謂“流於既溢之餘,而發于持滿之末”(《稼説送張琥》),由於充裕富餘而造成不可避免的滿溢,“溢”而作詞是不得已、不容已,形容了一種自然、隨意、輕鬆、簡易的創作狀態,强調詞創作的内在自發性,如此可以扭轉晚唐五代以來詞的應歌性、外在制約性,使詞從爲人之文學轉向爲己之文學。

(作者單位:華東師範大學中文系)

①施蟄存《説“詩餘”》,《文藝理論研究》1982年第1期。

②彭玉平《詩餘考》,《汕頭大學學報》2006年第3期。

③徐釚著,王百里校箋《詞苑叢談校箋》卷一,人民文學出版社,1988年,第13頁。

④張侃《拙軒詞話》,《詞話叢編》本,中華書局,1986年,第189頁。

⑤宋翔鳳《樂府餘論》,《詞話叢編》本,中華書局,1986年,第2500頁。

⑥謝章鋌《賭棋山莊詞話》卷八,《詞話叢編》本,第3422頁。

⑦李祖陶《國朝文録續編·榆溪集選》,清同治刻本。

⑧鄒祗謨《倚聲初集》卷一“詞話一”,清順治十七年刻本。

⑨謝章鋌《賭棋山莊詞話》卷八,《詞話叢編》本,第2423頁。

⑩施蟄存《説“詩餘”》,《文藝理論研究》1982年第1期。

⑪蔣兆蘭《詞説》,《詞話叢編》本,第4631頁。

⑫况周頤著,孫克强輯考《惠風詞話·廣惠風詞話》,中州古籍出版社,2003年,第3頁。

⑬施蟄存《説“詩餘”》,《文藝理論研究》1982年第1期。

⑭彭玉平《詩餘考》,《汕頭大學學報》2006年第3期。

⑮邵博《邵氏聞見後録》卷一九,中華書局,1983年,第125頁。

⑯曾豐《緣督集》卷一七,《全宋文》第277册,上海辭書出版社、安徽教育出版社,2006年,第314頁。

⑰張志烈、馬德富、周裕鍇主編《蘇軾全集校注》卷六八,河北教育出版社,2010年,第7673頁。

【注释】

[1]本文爲華東師範大學青年跨學科創新團隊項目(2018ECNU-QKT008)成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