宋高宗紹興九年己未(1139)
吕本中五十六歲。
元日,作《贈人》詩。
《詩集》卷一七。有“新正所願長窮健,剩作歌詩準備公”句。新正,即元日。
作《追憶昔年正月十日宣城出城至廣教》詩。
《詩集》卷一七。又同卷《病中上元》《正月十七日》《正月十九日暴熱》等,皆作於是年正月間。
抵嚴州,作《嚴州春曉》二首。
《詩集》卷一六。詩言“春已老”、“暮春”,當在是年三月。熊克《中興小紀》卷二五曰:本中罷官後,“既而給事中張致遠以徽猷閣待制出知廣州,中書舍人吕本中奉祠而去,二人皆趙鼎所厚者”。原注:“二人之去,皆在(紹興八年)十一月,今聯書之。”又陳騤等《南宋館閣録》卷八《史館修撰》載:吕本中紹興“八年八月以中書舍人兼,十一月提舉太平觀”。則本中十月罷官,十一月離朝,曾在桐廬暫住,移居嚴州(治今浙江建德市),時已暮春矣。
作《予将爲三衢之行下塔僧惠道求詩留題因成絶句遺之》詩。
《詩集》卷一六。詩有“半年夢作嚴州住”句,其赴衢州,當在是年七八月間。同卷《将適三衢而七弟欲往臨安臨行作詩奉送》《建安熊述之爲令建德不言而民治將適三衢留詩美之二首》《衢州路中》等詩,作時當相去不遠。
作《贈京口使君》《再贈》詩。
《詩集》卷一八。京口,即鎮江府。京口使君,指孟忠厚。《宋史·外戚傳》下:孟忠厚字仁仲,隆祐太后兄、追封咸寧郡王彦弼子。紹興九年判鎮江府,改判明州兼安撫使,改判婺州。《建炎要録》卷一三一:紹興九年八月戊午,“鎮潼軍節度使、開府儀同三司、信安郡王孟忠厚判鎮江府,從所請也”。詩當作於是年八月稍後。又同上卷一三五:紹興十年夏四月丁卯,“鎮潼軍節度使、開府儀同三司、知鎮江府信安郡王孟忠厚知明州,兼管内安撫使”。其改判婺州時間不詳。《再贈》詩稱“婺女勝京口,公來歲已秋”,則其人已在某年秋到婺州矣。《再贈》詩較晚,作年不詳,姑附載於此。
作《己未重陽》詩。
《詩集》卷一六。己未,即是年。同卷《無題四首》,言與其子“重陽共采東籬菊,却似乃翁年少時”,蓋同時之作。
十一月,作《送廣東漕子儀》詩。
《詩集》卷一七。范正國,字子儀,范純仁子。按《建炎要録》卷一三三:紹興九年十一月戊子,“初,命侍從、兩史官各舉所知二人”,至是,權吏部尚書吴表臣等舉三十二人,其中有左朝散郎、新知臨江軍范正國。遂以“范正國爲廣西路轉運判官”。考四庫本《建炎要録》卷一三三:紹興九年十一月戊子,“初,命侍從、兩史官各舉所知二人”,至是,權吏部尚書吴表臣等舉三十二人,其中有左朝散郎、新知臨江軍范正國,遂以“正國爲廣西路轉運判官”。同書中華書局1988年鉛印本卷一四七:紹興十三年(1143)四月,“廣轉運判官范正國代還”。“廣”後脱一字。據詩題、詩中“我爲三衢居,君作番禺行”句,作“廣東”是,“廣西”誤。宋代官員以實際在職三年滿任,由任滿代還上推,紹興九年十一月受命、十年初赴任、十三年四月任滿返回,正合。
冬日,作《次潘都尉富季申冬日探梅韻二首》。
《詩集》卷一八。按《探梅》詩其二曰:“開府新從日下歸,却尋山水對烟霏。”《宋史·公主列傳》:“秦國康懿長公主,帝(哲宗)第三女也。始封康懿,進嘉國、慶國,政和二年(1112)改韓國公主,出降潘正夫,改淑慎帝姬。……建炎初復公主號,改封吴國。”潘都尉,即吴國公主之夫潘正夫,封駙馬都尉。《建炎要録》卷一三三:紹興九年十一月癸巳,“檢校少保、昭化軍節度使、充醴泉觀使、駙馬都尉潘正夫開府儀同三司”。“新從日下歸”,謂到杭州見皇帝,新授“開府”之官,詩當作於是時。富直柔,字季申,前宰相富弼之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