結 語

結 語

綜上所述,在慶曆“太學新體”形成的背後,應當有着充滿治國氣概和直言諫諍精神的京東士人的存在。祝尚書先生説:“在於它標志着一個地域性的惡習由此擴散到全國,帶有‘民間性’的怪誕學風、文風正式走向官學,步入殿堂。”的確,若單就上述文風包含的負面因素而言,祝先生的説法會成立。然而,正如他自己所説,問題其實並不在於諫言本身,而是在於諫言的方式和程度。如此一來,便不可把京東士人的所有言行都看做“怪誕”。事實上,連批評“太學新體”的張方平也是一位好議論、性剛毅的人物(他出生於南京即今河南省商丘市,是京東士人之一)。《宋史》卷三一八本傳稱其“慷慨有氣節,既告老,論事益切”。

慶曆以後,政壇進行諫言的風潮高漲,而隨意發表主張、言語攻擊、陷害他人的弊端也隨之出現。雖然京東士風對當時政治、社會造成的影響可謂功過參半,但在新時代潮流形成的過程中,無疑起到了重要作用。

(作者單位:日本廣島大學大學院文學研究科,日本學術振興會特别研究員DC)

①《中國中世文學研究》第67號,2016年3月。

②該奏本亦可見於《續資治通鑑長編》慶曆六年、《宋會要輯稿》選舉三貢舉雜録。

③張貴《宋仁宗朝諫官活動與怪奇文風研究》(《求是學刊》第42卷第2期,2015年3月)屬於其中具有代表性的研究。但張先生視“太學新體”與“嘉祐太學體”爲同物。

④許瑶麗先生認爲“太學之建”指的是國子監制度改變,太學生經過五百日的聽讀才能取解的慶曆二年(1042)閏九月,而非太學實際建立的慶曆四年(1044)四月(《慶曆“太學新體”新論——兼論歐陽修對慶曆“太學新體”的促進》,《四川師範大學學報(社會科學版)》第35卷第6期,2008年11月。後收録於文史哲研究叢刊《宋代進士考試與文學考論》,上海古籍出版社,2015年,上編第二章二、“太學新體”與慶曆二年)。

⑤《北宋“太學體”新論》(《四川大學學報》1999年第3期。後收録於《宋代科舉與文學考論》,大象出版社,2006年)。又《北宋古文運動發展史》(北京大學出版社,2012年)第三章第五節三、石介與“太學體”及《宋代科舉與文學》(中華書局,2008年)第十五章第一節北宋前期:怪僻與慶曆“太學體”也可見同樣記載。

⑥《文學遺産》1996年第3期。後收録於《北宋詩文革新研究》(内蒙古教育出版社,2000年)上編第四章。又同書中編第十一章二、文學復古意識興起於京東、河北也有相關記載。

⑦參照安作璋、王志民主編,仝晰網、張熙惟、常大群、范學輝著《齊魯文化通史》宋元卷,中華書局,2004年。

⑧程傑先生認爲,當時京東與河北士人以大名爲中心,建立了大型集團(前揭注⑥書中編第十一章二、文學復古意識興起於京東、河北)。

⑨另外,孫汴在《寇忠愍公準旌忠之碑》(《名臣碑傳琬琰之集》卷二)中也提到了寇準的性格及其生性好直言:“(寇)準疏通博祐,果敢沉毅,能斷大務,不循細檢。喜風幹,善議論,與人無城府,接物無崖岸。……嘗奏事真宗,言切直,上怒起。準以手攀帝衣,復御坐。持議益勁,神色瞭然。事既决乃退。上曰:‘此真將相才。吾得之,若唐文皇倚魏鄭公爾。’”

⑩《四庫全書》本《樂全集》卷三六《大宋故推誠保德崇仁守正翊戴功臣開府儀同三司太子太傅致仕上柱國隴西郡開國公食邑八千一百户食實封二千四百户贈司空侍中謚文定李公神道碑銘并序》。

⑪如雷德驤(同州郃陽縣,今陝西省合陽縣)、趙昌言(汾州孝義縣,今山西省孝義縣)、魯宗道(亳州譙縣,今安徽省亳州市)、孫沔(越州會稽,今浙江省紹興市)、劉隨(開封,今河南省開封市)、陳靖(興化軍莆田,今福建省莆田市)等。

⑫除了本文列舉的人物以外,還有戚綸(應天府楚丘縣,今山東省曹縣東南)、穆修(鄆州汶陽縣,今山東省汶上縣)等人亦屬於相同情况。另外,胡旦(濱州渤海,今山東省惠民縣東)、孫奭(博州博平縣,今山東省茌平縣西)等人也來自京東路相鄰地域。

⑬齊魯歷史文化叢書第六輯《山東作家與北宋詩文革新運動》(山東文藝出版社,2004年)八、山東作家在詩文革新運動中做出重大貢獻的原因。

⑭關於北宋的臺諫制度,筆者除了前揭注③張貴先生的論文以外,還參照了陳植鍔《北宋文化史述論》(中國社會科學出版社,1992年3月第1版)第一章第二節北宋臺諫制度和宋學的自由議論及虞雲國《宋代臺諫制度研究(增訂本)》(上海書店出版社,2009年)等。

⑮《宋會要輯稿》選舉三貢舉雜録也有同文。關於楊察建議的時期,詳見《續資治通鑑長編》注與許瑶麗先生的考察(前揭注④書一、“太學新體”主要指散化之律賦,第27頁注①)。

⑯參照前揭注④書一、“太學新體”主要指散化之律賦。

⑰參照前揭注⑤《宋代科舉與文學考論》一、由景祐“變體”到“太學體”、《北宋古文運動發展史》第三章第五節三、石介與“太學體”,《宋代科舉與文學》四、“景祐變體”與“太學體”。

⑱參照《中國辭賦發展史》(郭維森、許結著,江蘇教育出版社,1996年)第六章第一節緒論二、賦意表現與損悲自達。

⑲許瑶麗先生認爲在歐陽修爲稱贊慶曆二年(1042)殿試出題而作的《進擬御試應天以實不以文賦》(《居士外集》卷二四,《歐陽文忠公集》卷七四)中可以看到與“太學新體”相同的特徵,並且該作促進了律賦的發展(參照前揭注④書三歐陽修對“太學新體”形成的推動)。

關於范諷的生卒年,筆者參照了崔海正先生的推定(《北宋“東州逸黨”考論》,《武漢大學學報(人文科學版)》第56卷第4期,2003年7月,一)。

“東州士人”一詞亦見於歐陽修《孫復可秘書省校書郎國子監直講制》(《四部叢刊》本《外制集》卷三,《歐陽文忠公集》卷八一):“孫復深經術,荏德行,躬耕田畝,以給歲時,東州士人皆師尊之。”此處也應泛指全體東州士人。

參照馬銀華《“東州逸党”詩人群創作考論》(《河北學刊》第29卷第4期,2009年7月)一。

前揭注⑤《宋代科舉與文學》第十五章第一節四、“景祐變體”與“太學體”,第434頁。

【注释】

[1]本文受JSPS科研費17J03014資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