結語
《揮麈録》中有關手抄本和印本用途的記載及其出版史,印證了這樣一個事實:當時從朝廷檔案文件到詩集和筆記範圍廣泛的文本,都同時以手抄本和印本的形式出版。在12世紀中國宋代和17世紀英國,手抄本和印本出版之間存在着相似的聯繫,手抄本往往意味着非正式、隱秘或小範圍内部集團的傳播和印刷,另一方面,印本意味着正式、公開和更大範圍的流播。然而,王明清《揮麈録》這一個案表明,士人身份的讀者兼采手抄和木刻印刷技術來出版自己的作品和同儕的藏品。綜上所述,我考察了手抄本和印本出版之間的異同,並指出,中國的讀者出版向印刷媒介廣泛拓展與這一現象在歐洲的付之闕如,能够用凸版印刷術和木刻印刷術牽涉到的不同的社會關係來解釋。
在中國宋代和17世紀英國,手抄本出版常常與作者或讀者出版相聯繫,從而形塑更爲密切的讀者社群。正如分析《揮麈録》出版史的圖表所表明的那樣,讀者和作者借由連鎖網絡來流播作品。這些網絡基於諸如政府服務、家族、共同的住處和共同的階層身份等其他社會語境形塑的人事關係而建立起來。文本交换也在形塑社會、政治和地方身份方面起着作用,郭九惪的例子説明了這一點,他查出他被允許複製的一本書的所有者是該書作者在政治上的盟友。作者和讀者手抄本出版的關係網絡與藏書家宣揚和提供接觸到作品和檔案收集機會的關係網絡有所重叠。通過私人或熟人藏品渠道出版稀見物,可以被視作對物質渠道的障礙的替代。
在12世紀中國宋代,手抄本流通不僅僅充當着印刷出版的備選項。作者和讀者的手抄本出版也爲移植到木刻提供了手抄文本的複本。他們將木版印刷術視爲突破熟人圈子而與具有相同視野的人分享文本的最佳方式。在12世紀中國和17世紀英國,精英士人首度生活在一個印刷出版成爲備選項的時代,通過比對中英兩國手抄和印刷媒介的關係,中國讀者在手抄本和印本出版中所起的作用得以凸顯。雖然和歐洲一樣,印刷在中國是一種更爲正式的出版手段,需要對文本做進一步的編輯,但有别於英國的是,它並未迫使中國的職業出版者和作者之間建構起新型的關係。王明清筆記的印刷源起於他本人以及他的一些朋友和同僚。藏書家也自發地爲文本的印刷做好了準備;王明清曾經從謝伋處複製了部分材料,而後者也以刊行詞策爲他所知。
技術上的差異是導致12世紀中國和17世紀英國手抄和印刷媒介關係不同的原因之一。木版印刷術在宋王朝廣爲流傳,較之凸版印刷術所需的投入更少,因此,在文本生産者和讀者看來,它也更容易得到保留。可能是由於最初的投入較低,對印刷者角色的法律保護也乏人問津。相比之下,哈羅德·拉夫考察了17世紀英國的情形並指出,出於手抄本目的的出版和出於印刷目的的出版,其作者之間存在着明顯的分野;鮮有作者同時爲這兩種媒介進行寫作;他們對媒介的選擇與寫作概念化的差異有關。手抄本作者傾向於將寫作概念化爲一種親密關係的媒介,視之爲有組織的、自由的表達過程;在政治上,手抄文本在精英話語之中佔據了一個關鍵性的和對抗性的位置。印刷起初是一種受到更多節制的手段,並與“士紳的公共言説”相聯繫,在表露與手抄媒介相對的話語形式之後却只能承擔類似於手抄媒介的作用。印刷出版進一步擴張導致的結果就是,政府的控制力也隨之削弱。
中國和英國的例子都表明,手抄和印刷出版分列從私密性到正式性量表的兩端。同樣地,像是由尚在人世的身份確鑿者所作的政治評論之流的敏感材料最初只在關係密切的内部集團中流通。然而,在12世紀中國,許多類似的材料都在相當短的時間里轉向了印刷媒介,在王明清的例子當中,差不多相當於他一生的時間。即便可以想見印刷媒介的慣例影響了手抄文本的再生,但正如包含在印本中未經編輯的私人信件、私友談話的引徵歸屬或是未還書者名單所暗示的那樣,私密性的痕迹仍然得以保留。繕寫的文本轉向木版印刷很可能催化了這一進程。宋代中國和17世紀英國的共同之處在於,印刷都受到詬病,但對其用途的反應却與11世紀和12世紀多次重複的批判説法大相徑庭。士人將印刷材料納入到自己的藏書之中,並用之於校對。對那些地方上的低階官僚以及與他們聯繫在一起的地方精英而言,筆記的手抄和印刷出版是網絡驅動的表達,這一網絡驅動往往始於範圍更小的人事聯繫,却始終向包含全天下的關係開放,而諸如時務、書籍、藝術收藏的流暢性等士人身份的核心元素得以在這關係之中流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