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反贫困实践历程
1.建国初期的实践
新中国成立初期,毛泽东把消除贫困看作是发展和巩固社会主义制度基础的反贫困理论与实践。毛泽东的反贫困政策主要从两个方面进行。一是搞工业化。在城市,通过国有化运动完成了对资本主义工商业的社会主义改造,建立了公有制基础。毛泽东提出了分两步把我国建设成为一个伟大的社会主义工业化强国的战略构想,制定了“通过发展重工业来带动农业和轻工业发展”的反贫困发展计划。二是搞合作化。在农村,政府通过土地改革,推翻了土地的私有制,并逐渐形成一个三级所有的集体经济体系。为了把广大的农民组织起来,毛泽东提出要走集体化的合作社道路。
在第一个五年计划中,中国的经济取得了巨大的成就,人民生活水平显著提高,初步奠定了工业化的基础。当时国家贫困发生率也都低于欧洲各国的平均值。中国建立了一个以“低收入、高就业、高福利”为基础的人与人之间收入差距很小的“相对平等社会”。
2.改革开放初斯的探索
改革开放时期,邓小平把消除贫困看作是社会主义本质的反贫困理论与实践。在中国处于新旧体制并存阶段,邓小平在实践是检验真理的唯一标准的改革开放原则下,以是否有利于发展生产力为标准来评判市场经济的优劣与否,以“三个有利于”作为判断一切工作是非得失的标准。邓小平把发展生产力、消除贫困上升到了对马克思主义和社会主义本质的高度来加以认识。他指出:“社会主义要消灭贫穷,贫穷不是社会主义,更不是共产主义。”因为“社会主义的本质,是解放生产力,发展生产力,消灭剥削,消除两极分化,最终达到共同富裕”。[1]
基于这样的认识,邓小平做出了反贫困的具体部署。他提出要通过先富带后富来反贫困。在反贫困事业上,他不仅继承了前人的经验,更能大胆突破陈规,极大地丰富了马克思主义的反贫困学说,我国的反贫困实践也取得了举世瞩目的成就,经过10年的改革,我国的贫困人口由1978年的2.5亿,下降到1989年的1.3亿。
3.20世纪90年代的实践
新的发展时期,江泽民把消除贫困看作是共产党的根本宗旨的反贫困理论与实践。随着计划经济体制逐渐解体,市场力量不断壮大,市场发展成为支配社会经济生活的基本力量。为了使全国人民真正过上小康生活,在邓小平提出的第一步和第二步战略目标提前实现的基础上,江泽民又把邓小平的“三步走”战略中第三步进一步具体化,提出了三个阶段性目标:21世纪第一个10年实现国民生产总值比2000年翻一番,使人民的小康生活更加宽裕,形成比较完善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再经过10年的努力,到建党100周年之际,使国民经济更加发展,各项制度更加完善;到21世纪中叶新中国成立100周年之际,基本实现现代化,建成富强民主文明的社会主义国家。这就使得扶贫的具体战略步骤更加具体明确。
为了实现“新三步走”的战略目标,我国又制定了一系列新的政策措施:1994年国务院制定并实施了《国家八七扶贫攻坚计划》,提出从1994年到2000年,用7年的时间解决8000万农村贫困人口的温饱问题。1996年,党中央、国务院做出了《关于尽快解决农村贫困人口温饱问题的决定》,1999年,又做出了《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扶贫开发工作的决定》。为了缩小地区差距,实施了西部大开发战略以解决西部的贫困问题。
经过这一时期的努力,为中国反贫困理论与实践方面做出了新的历史性的贡献。到2000年底,中国农村的贫困人口已经减少至3000万人,我国人均GDP超过800美元,农村居民家庭的恩格尔系数为49%,城镇居民的恩格尔系数为39%。由此,中国政府宣布,我国人民生活总体上达到了小康水平。
4.新世纪的征程
21世纪新阶段,胡锦涛把消除贫困看作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本质属性的反贫困理论与实践。胡锦涛指出了“扶贫开发是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一项历史任务,也是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一项重要内容。”形成了新的党中央反贫困的行动宣言,即党的十七大提出要在2020年实现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宏伟目标,其中明确提出:“加快发展社会事业,全面改善人民生活……绝对贫困现象基本消除”[2]这为消除贫困指明了方向,也提出了更高的要求。
十七大以后,中国的反贫困事业进入了一个新的发展阶段,工作重点从解决绝对贫困问题为主转向解决相对贫困问题为主。同时,缩小社会成员之间收入差距逐渐比解决温饱问题更受到重视。由此实施了诸如扩大就业政策、发展教育和医疗卫生、建立和健全社会保障制度等一系列积极反贫困政策,同时也加大了反贫困的力度。中央2008年5月出台了《关于共同促进整村推进扶贫开发工作的意见》,明确提出到2010年底前,确保人口较少的民族、内陆边境地区和重点县中革命老区县的24649个贫困村整村推进的规划任务。加大了社会保障的力度,实现“应保尽保”的社会救助,把像农民工这样的边缘群体的生活也纳入了社会保障当中。
据统计自2001年到2007年,农村绝对贫困人口占农村总人口比重比由3%下降到1.6%,绝对人数从3200万人减少到1487万人。2005年联合国开发计划署的评估报告认为,中国提前完成了千年发展目标中贫困人口减少的目标,为世界反贫困事业做出了榜样。
5.十八大以来的举措
21世纪第二个10年以来,习近平总书记提出了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极大地提升了全国各族人民对美好未来的新期待,也将中国共产党所领导的反贫困实践推进到一个新境界。中国梦进一步突显了中国共产党反贫困实践的重要地位;明确了中国共产党反贫困实践的奋斗目标;拓展了中国共产党反贫困实践的战略空间;丰富了中国共产党反贫困实践的策略方法。[3]
通过前几个时期的反贫困实践,中国经济的持续高速增长和对贫困地区的持续开发带来了大规模的减贫,据统计1998—2008年全球的贫困人口从15亿减少到8.05亿,其中中国贡献了全球减贫的90%。[4]中国的大规模减贫对联合国千年发展目标的实现具有决定性的作用。
然而,30多年的高速经济增长使人均收入快速增长的同时,也出现了严重的收入分配不平等现象。全国的基尼系数从1981年的0.288提高到2012年的0.474,到2015年的0.462,不平等程度增加了近65%。农村的基尼系数从1978年的0.2124提高到2011年0.3897,增加了83%。不平等程度的扩大意味着处于收入分配底端的贫困人口越来越难以享受经济增长的益处,同时经济增长的减贫效应下降。而且随着农业在GDP占比中的下降,进一步降低了经济增长的减贫效应。这意味着中国未来单靠推动贫困地区经济增长来带动贫困人口脱贫的效果会越来越差,脱贫的可能性大大降低了。面对这一新的宏观环境,实施更加有针对性的扶贫政策来直接对贫困人口进行扶持就显得越来越重要。这就需要不断创新贫困治理体系,完善贫困治理机制,探索不同于以往的精细化扶贫模式。
习近平总书记在这一新形势下提出的“精准扶贫、精准脱贫的战略部署”就是为了抵消经济增长减贫效应的下降而采取的必要措施。习总书记2013年11月在湘西考察时提出了“扶贫要实事求是,因地制宜。要精准扶贫,切忌喊口号,也不要定好高骛远的目标。”2015年1月习总书记在云南考察时再一次指出“要以更加明确的目标、更加有力的举措、更加有效的行动,深入实施精准扶贫、精准脱贫,项目安排和资金使用都要提高精准度,扶到点上、根上,让贫困群众真正得到实惠”。在习总书记明确提出精准扶贫的理念后,中央办公厅在2013年25号文《关于创新机制扎实推进农村扶贫开发工作的意见》中,将建立精准扶贫工作机制作为六项扶贫机制创新之一。国务院扶贫办随后制定了《建立精准扶贫工作机制实施方案》,在全国推行精准扶贫工作。
在中央政府的大力推动和地方政府的努力下,精准扶贫取得了初步的进展。尤其在精准识别、精准扶持和与之相关的精准考核这三个方面,各地区都在积极探索有效路径。调动社会力量尤其是社会组织的参与,也成为这一阶段扶贫的新亮点,相信这将为未来中国农村扶贫开拓新的模式,也是农村贫困人口到2020年摆脱贫困的根本保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