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人合一”的和谐观

一、“天人合一”的和谐观

“天人合一”及其所蕴含的和谐理念是传统文化的重要特征之一。近年来,随着“和谐社会”目标的提出,“家庭和谐”“社会和谐”等“外部和谐”的观念已深入人心,但对“心灵和谐”“生命和谐”等“内部和谐”问题相对重视不足。事实上,从传统文化的角度来看,生命内部和谐乃是外部世界和谐的重要前提。

在传统文化与现代心理学视野中,人的生命存在包含生理、心理和精神(心灵)三个层面,因此健全人格追求的是三个层面的平衡与和谐发展,以及自己与他人、个人与社会、人与自然之间和合关系即“天人合一”境界的实现。《中庸》云:“喜怒哀乐之未发谓之中,发而皆中节谓之和。中也者,天下之大本也;和也者,天下之达道也。致中和,天地位焉,万物育焉。”这里用“中和”来形容人的心灵和谐状态,它不仅是个人修身养性、培养理想人格的根本途径,也是引导宇宙万物各得其位、井然有序的重要手段,故称之为“大本”“达道”。其实,儒家所追求的“修己安人”“内圣外王”,道家的“无为而治”“清静为天下正”,佛教的“自觉觉他”“心净则佛土净”等,都透露出这样的价值旨趣。

在传统文化看来,宇宙就是一个大化流行的生命体,个人存在的价值就在于完善自己的生命,并以一己之生命去贯通和成就宇宙全体生命。宇宙不是异己的被征服对象,而是一个生机盎然、充满活力的有机系统,人的生命与宇宙生命在根本上是一个整体。《易·系辞》说:“日新之谓盛德,生生之谓易。”就是说,宇宙乃是一个生生不已的完整生命体系,人作为万物之灵,秉持了这种创化力并可以通过内在修养而日新其德,达到与天地同德、日月同辉的“天人合一”境界。此时,人就能体认到天人同源的境界及其所担负的使命,即让一切生命各得其所、各安其位。儒家的赞天地化育、成己成物、为天地立心,道家的返本归根、独与天地精神往来,佛教的慈悲为怀、普度众生,都是这种生命意识的结晶。其实质是以个体的生命和谐为基础,去实现人与人、人与社会、人与自然的和谐与平衡,这对于解决当代人的心灵惶惑、生态危机以及科技异化等问题无疑具有极大的启示意义。

在今天倡导这种以生命内在和谐去推动外部和谐的思想,首先是要求人过一种内省自觉和严于律己的生活。儒家讲“慎独”“克己复礼”“反求诸己”和“修齐治平”,道家讲“自知者明”“自胜者强”,佛教讲“降伏其心”“自净其意”,其实都是要人做好分内之事,完善自己的人格,并在此基础上尽己所能地服务于他人与社会。这其中所包含的主体性和能动精神,对克服当前社会发展中的那种消极等待和无所作心态很有借鉴意义。其次,它还提醒我们在推动社会发展的过程中,要处理好外部经济建设、制度建设等与内在心理建设之间的关系。经济基础、法律制度等外部因素的作用是毋庸置疑的,但不能由此而被无限夸大。尤其是社会价值体系与精神文明建设,涉及的毕竟是人的精神世界,所以应当充分重视人的价值观、信念、信仰等主观因素的影响,着眼于民族精神家园建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