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仁民爱物”——“仁者爱人”的道德内涵

一、“仁民爱物”——“仁者爱人”的道德内涵

我国古代有丰富的道德理论和道德规范,而孔子提出的“仁者爱人”则是其中最为核心的道德规范之一,其道德内涵包括以下几方面:

第一,仁爱之本——孝悌。

儒家的仁爱思想是从家庭血缘亲情引申出来的。儒家认为,对父母的尊敬顺从和奉养是“孝”,对兄长的尊敬顺从是“悌”,这些是实现“仁”的根本,也可以说是做人以至于立国和治天下的根本。孔子说:“君子务本,本立而道生。孝悌也者,其为仁之本与!”(《论语·学而》)[2]这表明“仁者爱人”要从孝顺父母、尊敬兄长开始,即从爱自己的至亲开始实践“仁道”,然后推广开来而去爱其他人。如果一个人连自己的父母兄弟都不孝敬,他还有什么仁爱之心?能够坚守孝悌,就能产生仁道而成为仁者。孟子也说:“仁者无不爱也,急亲贤之为务。”(《孟子·尽心上》)[3]仁者没有不爱的,但是务必先爱自己的亲人和贤者。此外,孝悌还与“义”的思想密切相关。孟子说:“仁之实,事亲是也;义之实,从兄是也”(《孟子·离娄上》)[4]仁的实质是侍奉父母,义的实质是顺从兄长。与孔子不同的是,孟子将“孝”作为仁的内涵,将“悌”作为义的内涵,但孔孟将孝悌作为道德伦理基础的看法是一致的,他们将“仁”等伦理规范的实质内容都归结为血缘亲情,赋予血缘亲情以本原根据的意义,这也是儒家“仁者爱人”理念的重要特点所在。

第二,仁者的要求——爱己与爱人。

从爱人的具体对象上来说,“仁者爱人”思想包括两方面的内涵:一是爱己,二是爱人,两者是相通的。首先,保护自己是生物的本能,因此儒家并不反对利己和爱己。儒家提出了“仁者自爱”(《荀子·子道》)[5]的思想,认为仁爱就是从自爱开始的,并以自爱为起点。具体来说,儒家一方面从仁爱之本“孝”的角度出发,认为自爱包含了对自己身体的爱惜,《孝经》就提出:“身体发肤,受之父母,不敢毁伤,孝之始也。”(《孝经·开宗明义》)保护好自己的身体是对父母尽孝的前提和出发点,这是从人伦道德角度对自爱的定义;另一方面,儒家提出“仁者使人爱己”,即仁德的人能使别人爱护自己。这是一种更高层次的自爱,即通过对他人的仁爱而得到尊重,进而得到别人的仁爱。《郭店楚简》中就记载:“欲人之爱己也,则必先爱人;欲人之敬己也,则必先敬人。”(《郭店楚简·成之闻之》要想别人爱护自己,就必须先爱护别人;要想别人尊敬自己,就必须先尊敬别人。在自爱的基础上实现孝亲与爱亲,再推广到爱人,“爱人”和“爱己”,“敬人”和“敬己”实际上是统一的。这也说明,“仁者爱人”是一种在人—我关系中的双向行为,是一种双赢的道德行动。此外,墨子提出:“爱人不外爱及,己在所爱之中。”(《墨子·大取》)爱人并不把自己排除在外,自己也在所爱之中。墨子并不排斥爱己,在他看来,自己也在所爱的人中,只是不能处于中心位置,而应当与爱其他人平等。这虽然与儒家对自爱的表述不完全相同,但其追求人与我和谐互利的精神是一致的。

第三,行仁之方——忠恕之道。

“仁”的基本内涵就是“爱人”,可以说“仁”与“爱”是一体的,而儒家强调仁爱的主要目的是要解决现实问题,最基本的方面就是要提高个人修养和改善人际关系。儒家主张人与人之间要有爱,要用爱心与别人相处,所以要在实践行动中实现“仁者爱人”,而方法和途径就是儒家所说的“为仁之方”,这也是“仁者爱人”思想的重要组成部分。孔子提出的具体方法可以概括为两条:一是“己所不欲,勿施于人。”(《论语·卫灵公》)[6]自己不想要的不要强加给别人;二是“己欲立而立人,己欲达而达人。”(《论语·雍也》)[7]自己要站住脚,必须使别人站住脚;自己要做成事情,同时要使别人把事情做通。前者是“推己及人”,主要侧重于个人的自我约束及其道德修养;后者是“尽己为人”,强调为别人着想,它超越了个人修养而包含了社会责任,是在社会关系中推广自己的仁爱,在成就自己的同时成就别人。孔子的弟子将这一思想总结为“忠恕之道”,它被认为是孔子学说中一以贯之的主导观念。这一实现“仁者爱人”的方法及其途径是儒家道德修养论的主要内容,后来则成为中国儒家和传统思想中提高自身修养、处理人际关系的重要原则,产生了巨大的影响。

第四,“仁民爱物”思想。

儒家的仁爱思想遵循了一条由爱亲到爱人类再到爱万物的逻辑思路,而其本质则是自我对于亲情的体验与亲情的延展,即基于自己的亲情感受去体会推度他人的亲情感受,通过换位思考和感同身受而达到亲情在血缘之外的超越与拓展,实现由爱亲到爱人、直到爱物的过渡和提升,这样就合情合理地拓展和深化了“仁者爱人”的内涵,由最初的亲情之爱提升成为具有普世意义的人类之爱,以及对天地万物的大爱。具体来说,“仁民爱物”思想就是将仁爱的对象进一步扩展到天地之间的万事万物上。孔子对自然界的生命充满了怜悯之情,《论语》记载:“子钓而不纲,戈不射宿。”(《论语·述而》)[8]是说孔子在钓鱼时只用一个鱼钩的钓竿而不用大鱼网,打猎时只射飞鸟而不射在巢中歇宿的鸟。这一方面体现出孔子不“竭泽而渔”的生态保护意识另一方面更体现出孔子爱惜生命的仁爱之心。孟子在孔子“泛爱众而亲仁”的基础上,进一步提出了“亲亲而仁民,仁民而爱物”的观点,意为仁者应当由爱亲人而亲爱百姓,由爱百姓而爱惜万物。这些观点都表达了仁者应由爱人进而扩展到爱万物的泛爱万物思想,体现出“仁者爱人”思想内涵不断拓展的内在理论。

第五,“万物一体”思想。

儒家认为人并非完全独立的存在,相反,人与天地之间存在着统一性,即“万物一体”[9]。孟子说:“尽其心者,知其性也。知其性,则知天矣。”[10]是说仁者尽最大的努力修养善心,就懂得了人的本性,也就懂得什么是天命了。孟子在此将“天”道德化,他认为包括仁义礼智在内的伦理道德都来源于天,人的善性也来自于天赋。因此,在道德层面“天”与“人”是相通而合为一体的,通过认识和开发自己的善性就能认识天,最终达到天人合一的境界。在此思想的基础上,儒家主张把仁爱之心推向天地万物,最高境界则是达到仁者与天地万物为一体。孟子说:“万物皆备于我矣。反身而诚,乐莫大焉。”(《孟子·尽心上》)[11]万物我都具备了,反躬自问诚实无欺,便是最大的快乐。这里所说的“万物皆备于我”就是一种人与万物一体、人与宇宙冥合为一的境界。这种境界也可以说是“天人合一”的道德境界,因为儒家认为“天”本身具有道德性,而万物和人都包含在“天”之中,“万物一体”“天人合一”也就是人与万物在道德伦理上的平等与统一。在这种“一体”之中,人与万物无内外之分,无任何隔阂,故人不仅对“亲”,而且对“民”以至“物”,皆有“恻隐之心”,皆有“仁爱”之性。由此可见,儒家提出的这种崇高境界正是“仁者爱人”思想的发展,是仁爱道德的升华,其目的在于激励人们尽最大的努力去实践对亲人、全人类及天地万物的博爱,从而成就人的超越性的道德理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