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形态》中生产力和生产关系概念定位问题
毋庸置疑的是,《形态》中,马克思恩格斯确实明确提出了这两个概念,也谈及它们之间的关系问题。但如果以《资本论》为参照系,无论从理论深度和思想容量来说都有很大的差距。[12]
1.生产力概念定位问题
生产力范畴和理论在唯物史观乃至整个马克思主义理论体系中居于至关重要的位置,从马克思生产力理论生成布展的历史脉络来看,《形态》中的生产力概念处于承上启下的“思维抽象”阶段,[13]其是对赫斯的共同活动构成生产力的观点、李斯特的国家生产力理论批判性的超越,也受到威廉·汤普逊、布雷和托马斯·娄·艾德门兹等人思想的推动。[14]虽然在《形态》中,马克思大量使用了生产力[15]、生产力总和、物质生产力、社会生产力、民族生产力等用语,而且的确把它作为解释社会、历史和人的本质的“阿基米德点”。比如,马克思提出生产力是一种“既得的力量”,是一种“物质力量”,是一种“物质生产力”。他还指出:“一定的生产方式或一定的工业阶段始终是与一定的共同活动的方式或一定的社会阶段联系着的,而这种共同活动方式本身就是‘生产力';由此可见,人们所达到的生产力的总和决定着社会状况”。[16]但值得注意的是,由于当时马克思的历史唯物主义尚缺乏科学的经济学知识的支撑,一方面常常会把生产力概念与生产工具、分工甚至资本等概念混在一起使用。比如他认为:“一个民族的生产力发展的水平,最明显地表现在该民族分工的发展程度上。任何新的生产力都会引起分工的进一步发展,因为它不仅仅是现有生产力的量的增加(例如开垦新的土地)。”[17]在《形态》中“生产力和私有制的矛盾”也被表述为“生产工具和私有制之间的矛盾”,甚至在同一段话里使用“生产力总和”和“生产工具总和”两个提法,并且从行文的语境来看,马克思和恩格斯显然是把它们作为同义语来使用的。另一方面,由于对价值规律、剩余价值规律的缺乏深刻理解、洞察,也无法真正弄清生产力发挥决定性作用和向前发展的具体机理和过程,诸如生产力是如何形成和发展的、其内在结构是什么、生产力的发展经历了哪些不同的历史阶段、生产力的这种发展怎样推动了所有制形式的发展等问题,只能在非常抽象的层面做出粗线条的、很模糊的勾画。
更需要注意的是,《形态》中的两段话值得我们思考:“生产力在其发展的过程中达到这样的阶段,在这个阶段上产生出来的生产力和交往手段在现存关系下只能造成灾难,这种生产力已经不是生产的力量,而是破坏的力量(机器和货币)”[18];“在私有制的统治下,这些生产力只获得了片面的发展,对大多数人来说成了破坏的力量,而许多这样的生产力在私有制下根本得不到利用。”[19]结合文本语境来看,生产力具有“破坏的力量”的表述一方面说明在《形态》中马克思虽然已经跳出了异化劳动逻辑但并没有完全摆脱其影响,另一方面与其后他把生产力视为人类社会发展历史中的基础性地位的论断相抵牾;而对于生产力(潜在的生产力——笔者注)根本得不到利用的原因简单归结于私有制,只是从生产力与交往形式的矛盾去解析的,而不是从资本逻辑来探寻,因而无法找到深层的本质性的原因。这进一步说明《形态》中的生产力概念还是很不成熟和完善的。而脱离了成熟的生产力的线索来谈论包括交往关系在内的社会关系,尤其是生产关系的问题,无疑会走向抽象的理论层面。
2.生产关系概念定位问题
在历史唯物主义理论中,生产关系无疑是一个极其重要的概念。但如果对这一概念在马克思哲学发展的不同时期所具有的不同内涵缺乏一个准确的把握,那就不容易对马克思历史唯物主义的本质进行准确的界定,甚至还会由此而产生各种各样的误解。[20]那么在《形态》中,马克思至少有11处使用了的“生产关系”的内涵是什么呢?是交换关系、分配关系还是交往关系呢?
在此笔者通过试着解析“《德意志意识形态》中的一个难解之谜”一文中提出的一个问题——“交往形式”“交往方式”“交往关系”这些术语与“生产关系”概念之间到底是什么关系?[21]——简要进行分析。的确,在《形态》中,马克思、恩格斯很多次把“生产关系”和“交往关系”“交往形式”等词并列使用。诸如,“共产主义和所有过去的运动不同的地方在于:它推翻一切旧的生产关系和交往关系的基础,并且第一次自觉地把一切自发形成的前提看作是前人的创造,消除这些前提的自发性,使它们受联合起来的个人的支配。”[22]“傅立叶在描述现今这些逍遥作乐的企图时,指出了它们与现存生产关系和交往关系的联系,并且驳斥它们”,[23]等等。首先,在《形态》中,马克思、恩格斯的确没有对“生产力”的概念做出像《雇佣劳动与资本》中那样明确的解释,也没有对两者的区别做出说明。但是不是说《形态》中“交往××”和“生产关系”就是相异质或同一的概念呢?笔者粗浅地认为,从马克思、恩格斯的相关论述可以得出以下答案:第一,“交往”大体属于广义上的生产关系范畴,即涉及生产资料的所有制关系、人们在生产过程中的地位和关系、交换关系、分配关系、消费关系等内容。从马克思恩格斯当时的语境看,他们所说的“交往××”主要是从笼统的一般生产过程中的人与人之间的关系的角度下的交换、分配的形式或关系。而且,生产关系的核心——生产资料所有制在《形态》中的意义,虽然也是客观的社会关系,但只具有一般层面的法权意义上的所有权的含义,而不具有资本主义独特所有制的深刻内涵。[24]第二,马克思、恩格斯论及的“生产关系”虽然还不能等同于马克思明确界定的生产关系概念,但毕竟也指在生产中人与人之间存在的某种关系。只是相比于“交往××”这个广义上的“生产关系”,《形态》中“生产关系”更侧重于指在分工中生成和体现的人与人之间的经济关系。[25]第三,至于马克思论及的“精神交往形式”一方面可以把其归纳进社会关系的范畴,一方面的确说明“交往”范畴远大于广义“生产关系”的范畴。但如果对照《资本论》第一卷和第二卷的检索结果,“交往”在正文中各只出现一次(意指具体的交换和生产交往)。[26]“交往××”已完全被生产关系所取代。不能因为马克思在《形态》后的其他论著中出现过甚至强调过“交往”就断言其是马克思的核心概念。[27]反而反向证明了马克思在《形态》中“经济史方面的知识还多么不够”[28],也证明了马克思主义的生成性时代性。第四,当马克思不能从一般生产过程过渡到特定阶段的生产过程,当马克思恩格斯把商人资本看成是现代意义上的资本,把资本理解为“积累起来的劳动”时,当马克思把交往关系主要视为交换关系时,是不可能真正建构起科学的生产关系概念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