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校“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课在传统型教学过程中存在的问题
1.学生学习主动性较差
“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课的传统教学方式主要采取以教师讲授为主,学生被动接受的学习路径,这一学习方式在网络时代背景下,更凸显出它的不足,即学生缺乏对于学习的主动参与过程,因此课堂的教学效果不明显,学生很难将课堂中的知识内化,从而达不到课程的教学目的。“学习方式为被动学习,学习中以消极和抵触的方式去应对,对于整个高校学习氛围的塑造和良好学习习惯的培养也同样是不利的。”[1]学生往往在传统型的课堂中表现出对课程的无兴趣,对授课过程的不关心,如在课堂中存在着大量的“低头一族”。这些都说明在网络时代背景下,必须改变“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课的传统教学方法,以适应网络时代的高校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学改革目标。
2.教师个体授课的局限
在传统型的“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课课程讲授体系中,教师是以个体身份出现的授课主体,因此这就决定了教师在知识储备、信息获取中会存在局限。虽然各高校也会进行定期的集体备课,但这种方式还是不能满足在网络时代背景下的“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课的教学改革需要,即不能最大限度的优化教育资源配置。而“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课的课程内容设置本身又是包含着多学科的一个综合体,如包括马克思主义哲学、心理学、伦理学、法学等学科内容,这就使教师对于授课内容的准备很难做到广而精,如对于教师自己熟悉的知识领域在授课过程中会取得较好的课堂效果,但对于教师不太熟知的领域可能就会造成学生知识的盲点。
3.教材内容教学化存在难度
“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课的教材内容突出了理论性较强的特点,而本门课程的教学目的是要实现学生对于教学知识点的理解并内化的过程,这就需要将教材体系向教学体系转化,如教材的第二章第三节(三)做改革创新的实践者、第五章第二节(二)大学生的择业与就业,这些内容的设置本身对于大学生的成长成才有重要的现实指导意义,但要把这些理论知识从教材体系转化为教学体系,就需要教师在备课的过程中掌握大量有关信息,并对信息就行挑选和整体,最终使其在教学过程中得以呈现。而对于相关资料的搜集、整体、挑选等环节需要教师在备课中花费大量的时间和精力,也就决定了以教师个体来完成教材体现到教学体系的转化存在一定困难,而要实现教材体现向教学体系的转化必须依靠教师团队的群策群力。
在网络时代人们对于信息的获取是大量的、无处不在的,这必然会对大学生在形成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的重要时期产生影响,而高校的思想政治理论课是帮助大学生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因此只有转变这一传统的授课方式,才能提升高校思想政治理论课的实效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