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处理好中国道路的核心问题
要想解决中国道路的核心问题,即处理好社会主义因素和非社会主义因素的关系,必须坚持以下基本原则:
首先,必须坚持社会主义因素的主导地位,即坚持共产党的领导、坚持以公有制为主体、坚持以按劳分配为主体、坚持用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统领全局,保证社会主义因素的主流地位和核心价值。其中,坚持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极为重要。随着现代化的不断推进,文化、意识形态领域的竞争更为激烈,要想在多元化的文化发展潮流中保证社会主义的前进方向,就必须保障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的主导地位。
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作为社会主义制度的内在精神,社会主义意识形态的当代反映和本质体现,是广大人民群众共同认可并自觉践行的价值准则,是以马克思主义为指导思想的社会主义主流价值观。因此,在各种社会思潮此起彼伏、层出不穷的当代社会,必须坚持主流价值观的一元化,反对主流价值观的多元化,并且用一元化的指导思想去引领和整合多元化的社会思想。在当代中国,主流价值观只能是以马克思主义为指导的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它的与时俱进的理论品质,可以统领多样化的社会思想的发展方向,有力地抵制某些非社会主义的思想残渣,有效地整合多样化的社会思想。那么,为确保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的主导地位,可以从以下两个方面入手:
其一,在社会实践中,使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真正成为我们认识世界的工具和处理问题的思维方式。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作为社会意识层面的内容归根结底来源于社会存在,是对社会存在的反映,这说明它不仅是思想、理论,更对实际问题有指导意义。面对非社会主义思想的滋生、蔓延,诚信缺失、道德失范状况的出现,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是对它们最好的回应和引导。如果社会主义主流价值观念和价值追求只是在思想上,而不是实践中统一人们的行动,那么它就无法发挥它的统领作用,所以,要坚持将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内化于心、外化于行使其真正成为我们认识工具和处事方式,才能确保其主导地位。
其二,坚持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的整体性,辩证统一的处理好各部分间的关系。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的灵魂、主题、精神、道德四个部分间是一个有机整体,既要保证各个部分思想的主导地位,又要保障整体的核心统领作用。这就要求处理好多样性与主导性、社会性与个体性之间的关系,不仅要确保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在社会中的唯一主导地位,而且要促进社会个体的多样化发展。只有这样,才能在社会思想的各个领域保证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的主导地位。
其次,既要防止忽略和压制非社会主义因素,又要避免弱化社会主义因素的主导地位,以充分吸收发达国家的一切有利于社会主义发展的成果为条件,在一定范围内允许某些非社会主义因素存在,使之与社会主义因素健康互动,共同发展。
这就要求既要遵循社会主义建设规律,又要遵循人类社会发展规律。也就是说,在坚持社会主义因素的主导地位时,不能脱离实际的压制、敌视一切非社会主义的东西,一味地追求理想主义的社会主义蓝图,束缚生产力的发展,而要坚持社会主义因素占主导,社会主义因素与非社会主义因素并存的社会发展格局,使这两种不同性质的因素可以优势互补、共同发展。改革开放以来中国的巨大进步就是在邓小平提出的“三个有利于”标准的指导下,依据社会主义建设规律和人类社会发展规律而取得的成果。因此,遵循着两个规律对于处理好社会主义因素与非社会主义因素的关系至关重要。
既要抵制非社会主义因素中反社会主义的东西,又要吸收非社会主义因素中蕴含的人类文明进步的成果,这就需要我们用辩证的眼光看问题,注意区分非社会主义因素中反社会主义的东西和人类文明的优秀成果,对于人类社会创造的优秀文明成果,要大胆借鉴和吸收,以推进中国的现代化发展;而对于意图西化、分化中国的反社会主义的东西,要坚决抵制,这样才能有选择地吸收人类社会的文明成就,剔除糟粕,提取精华,使其为我所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