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治与国家治理现代化

法治与国家治理现代化

李娜娜

十八届三中全会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深化改革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将推进国家治理现代化纳入我国全面深化改革的总目标之中。十八届四中全会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则明确提出依法治国是实现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必然要求,说明法治与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有着内在的联系和外在的契合。依法治国、依法执政、依法行政、严格执法和公正司法,决定了推进国家治理现代化本体上和路径上就是推进国家治理法治化。在现代国家,法治是国家治理的基本方式,是国家治理现代化的重要标志,只有法治才能把国家送入长治久安的轨道。十八届三中全会和四中全会全面肯定法治的作用,符合现代国家治理的精神和理念,是治国理政思维和方式的深刻变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