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仁爱天下”:先秦儒家国际关系理论的基本原则

一、“仁爱天下”:先秦儒家国际关系理论的基本原则

春秋时代,王室衰微,诸国征战频繁,社会动荡不安。面对这种局面,儒家提出了“仁爱天下”的国际关系思想。“天下”在空间上以中原为中心,向外还包括四方少数民族居住区。如《管子·匡君小匡》所言“率天下定周室,大朝诸侯于阳谷,……九合诸侯,一匡天下”,其“天下”就是以周王室为中心,包括“东夷、西戎、南蛮、北狄、中国诸侯”在内的广大区域。但是诸子在讲平治“天下”时,“天下”不只是一个地域性的概念,甚至也不只是一个国家的概念,而是一个价值概念和历史文化的概念,它涉及了形而上的道德建构意义,体现了华夏民族的宇宙构想、道德信仰、自我认同。[5]即便是对待被周文化所遗弃、轻视的夷狄,儒家也没有囿于宗法社会历史环境的局限,而是给予了肯定。如《论语·子罕》记子欲居九夷,有人劝说九夷之地“陋”,孔子却反驳说“君子居之,何陋之有?”可见,孔子看待夷夏,已经废弃了诸如“血气不治”“非我族类”等种类的标准,而以文化论之。孔子认为夷狄在文化上是可以被同化的。“言忠信,行笃敬,虽蛮貊之邦行矣。”[6]并且在“居处恭,执事敬,与人忠”等行为规范的教化上,“虽之夷狄,不可弃也。”[7]

儒家“以天下为一家,以中国为一人”[8]的“天下”情怀,决定了他们在国际关系上的立场,——所有的国家、家庭、个人都相互依存,共处于“天下”这个人类集合体中。在圣贤当政的基础上,和谐共处、互尊互爱,创建一个人人相亲、秩序安定的“大同社会”。[9]儒家在公“天下”与私“天下”的问题上,具有灵活性。他们没有把目光拘泥于传贤抑或传子的政权交替形式,而是肯定了现实的政治状况即“家天下”的事实,提出了国际关系上要实现以天下为一家的终极目标。那么,如何能够“以天下为一家”,儒家认为最重要的莫过于树立仁爱天下的理念。从桀纣亡国的教训中,他们深知“得天下有道:得其民,斯得天下矣;得其民有道:得其心,斯得民矣;得其心有道:所欲与之聚之,所恶勿施尔也”的道理,[10]不仅“三代之得天下也以仁”,当今之“国之所以废兴存亡者亦然。”[11]这种遵循“仁义”道德的国家间关系准则,一般会令实行的国家获得更为和睦的国家间关系,甚至可以获得其他国家的尊敬和拥戴。这又会使儒家的仁义道德价值向其他国家传播,推动世界走向天下文明。如春秋五霸不仅因其国家实力,而且由其道德感召力而称霸的。这正说明,“以德服人”,“不嗜杀人者能一之”有着现实的、可操作的一面。[12]

儒家相信道德的感化力,认为修仁德、行仁道能够给国家带来实实在在的“利”,孟子说“苟行仁政,四海之内皆举首而望之,欲以为君”。[13]孟子说“仁”的力量“可使制梃以挞秦楚之坚甲利兵矣”[14],从仁政出发,就能做到“仁者无敌”。《荀子·议兵》也说:“齐之技击,不可以遇魏氏之武卒;魏氏之武卒,不可以遇秦之锐士;秦之锐士,不可以当桓文之节制;桓文之节制,不可以敌汤武之仁义;有遇之者,若以焦熬投石焉。”在“仁者无敌”的指引下,儒家提出了仁政化天下的国际关系建构原则。处理当时国际关系中“德”与“力”、“王”与“霸”的冲突,孟子倾向于前者,“以力服人者,非心服也,力不赡也,以德服人者,中心悦而诚服也”。[15]认为行仁义是处理好与他国关系的最佳途径,尤其对那些没有实力的小邦弱国而言,“小固不可以敌大,寡固不可以敌众,弱固不可以敌强。”[16]战争绝不是致胜之道,“盖亦反其本矣”,只有“发政施仁”,才有可能曲线实现“御”天下的政治目的,“天下仕者皆欲立于王之朝,耕者皆欲耕于王之野,商贾皆欲藏于王之市,行旅皆欲出于王之涂,天下之欲疾其君者皆欲赴愬于王。”[17]因此,“仁义之道”不是一张空头支票,它能够给国家带来实实在在的“利”,“义以生利,利以平民”。诚如是,便可以“允恭克让,光被四表,格于上下。克明俊德,以亲九族;九族既睦,平章百姓;百姓昭明,协和万邦。”[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