八、结束语

八、结束语

我国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对于公益一类事业单位,由地方政府发行一般债券融资,主要以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偿还,列入财政赤字;对于公益二类事业单位,省级政府发行专项债券融资,用实现的政府性基金或专项收入偿还,不计入财政赤字。据此,政府解释3号文实际上更适合公益一类事业单位的政府债券的账务处理。对于公益二类事业单位的账务处理还没有进行规范。因此,建议相关部门应加快规范政府专项债券的会计核算,一方面,可以加强对债券的监督管理,另一方面,医院也可以全面、系统、真实地反映政府专项债务的财务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