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当前农村集体财务监督体系存在的问题

一、我国当前农村集体财务监督体系存在的问题

(一)财务人员监督力度不够,监督职责没有得到充分发挥

无论做任何事情,人的因素始终是第一因素。在还没有完全推行会计委派制和会计代理制的农村,村级财会人员都是由村自行聘用并由村统一发放工资报酬,财务人员完全受制于村书记、主任的管理。在这种受制的管理制度下,使得财会人员不敢对村干部的经济违法行为进行过问或干涉,甚至会放弃监督,或者在强大压力下屈服,为迎合干部的意愿,蓄意制假造假,明目张胆违纪违法,致使其监督职责没有得到充分发挥。

(二)监督意识滞后,监督过程缺失

目前,多数农村干部监督意识不强,对农村集体财务监督存在认识误区,重核算,轻监督,只有“算”,没有“管”,认为只要做好会计核算,编制出报表,按期组织民主理财,及时在公开栏中张贴公示,就是做好了财务监督管理工作,认为村民或者群众的监督就是挑毛病、找麻烦。监督过程缺失,多数监督也只是一种事后监督,不能做到事前、事中全过程的监督。

(三)监督手段落后,沟通不到位

随着经济的发展、科技的进步,越来越多的村开始借助电子计算机和电算化软件实行电算化管理,实行电子制单、电子记账、电子出报表等,管理和核算手段越来越先进。与此同时,舞弊行为也千姿百态,技术手段也越来越高,参与人员不断增多,财务监督管理的难度和深度已非同往昔。虽然上级主管部门也会不定期进行财务检查,组织专项审计和换届离任审计等工作,但作为集体财务日常监督方式,目前还是以人为手工监督为主。这种监督方式不但耗费大量人力、时间、精力,而且准确性、及时性和有效性不高,缺少一种与时俱进的高科技监督手段。同时,在信息公开的过程中,部分干部重结果、轻过程、轻沟通,没有及时、主动收集反馈群众意见,没有做好与农民群众沟通工作,使得干群关系恶化,严重影响民生发展。

(四)农村财务会计部门内部控制制度和追究制度不明确

我国目前正处在社会转型期,农村的财务管理制度尚不健全,村委会内部没有一个专门的对于会计部门的违规处罚决定或控制制度,没有严格意义上的上下级管理,内部控制没有做到明确分工,出事之后又相互推卸责任;由于没有明文规定的处罚条例,会计部门工作者一旦出现做假账等违法行为,村委会则会轻者口头警告,重者开除,没有更全面的追究制度,如纳入年度考核、与工资挂钩等。长此以往,会计工作人员会明目张胆地通过做假账等方式榨取农民的血汗钱,使农民对村委会失去信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