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体系建设的现状
(一)缺乏较强的内部控制意识
目前,事业单位人员内部控制意识薄弱,对内部控制工作的重要性认识不足。很多单位没有建立完整的内控机构,内控人员不足,更没有建立相应的内控制度。就国内事业单位而言,大部分内部控制制度建立较晚,无法获得足够的理论支持。对于内控人员来说,很难得到专业的指导。内部控制理论固然扎实,但与实践严重脱节,影响了内部控制职能的发挥。
(二)内部控制监督考核不健全
内部控制监督考核主要依靠纪检督察部门等兼专职人员组成的内部监督机制。有的单位虽设立了相关的内部审计机构,但独立性不够,设在财务部门内部,缺乏相关审计专业技能,技术手段落后;外部监督主要依赖审计机关和财政监督,外部监督仅局限在财务决算报表,或者几年的内控检查和纪检部门的巡查,这样不利于内部控制管理工作日常开展和机制补充完善,不能及时得到整改和修订。还有,单位内部认识不到位,未建立专业的第三方机构,对单位业务的内部审计和咨询仅仅是每年按照要求对上级主管部门上报内部控制报告。
(三)内部控制岗位设置不合理
在实际工作中可以发现,很多内部控制岗位还不够细化,不能满足内部控制制度实施的工作要求。
一是在职人员的专业技能水平不高,无法有效履行内控岗位职责,导致一人兼任多个岗位,甚至不兼容的岗位由一人担任。比如,很多单位会计师还肩负着保管财务档案的任务,极易导致徇私舞弊的状况出现,使管理出现漏洞。这显然是违纪违规,违反了内控制度的规定。
二是财务密码锁签章管理缺乏规范性,许多事业单位都面临着管理模糊的问题。申报人和审计人的密码锁签章不分开保存,同时,资金支付的申报和审核均由一人办理,造成财务工作出现重大漏洞。此外,由于人事编制不足,部分行政人员兼任财务人员,他们往往只能开展基本的会计工作,对内控工作的重要性和变化了解甚少,不能灵活运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