水源价值及水资源法律保障的内涵

一、水源价值及水资源法律保障的内涵

随着社会的迅猛发展,水资源的多元价值日益为人们所认识并接受。水资源既是一种环境资源,具有公共资源的一般属性,即供应的联合性、有限性和使用的分散性、高度相互依存性与不可分割性;又是一种经济资源,具有以流域为本体的特殊性,即生态系统的完整性、管辖的跨行政区域性和开发利用方式的多元性。水资源在具有无可替代的重要经济价值的同时,还具有巨大的生态环境价值,并且水资源的经济和生态环境功能相互依存、相互影响。

水的法律体系或称水法体系,是由许多有关水的法律所组成的体系。水法是调整水的开发、利用、管理、保护、治理过程中所发生的各种社会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称,一般包括水权、水的规划、使用和保护、水工程建设与管理、防汛及防治其他水害、水事纠纷的处理、水管理机构的设置及职责等方面的内容。水资源法的内容侧重于水的管理、保护、开发、利用等方面的行为规范,它只是水法体系中的一个有机组成部分。水资源保护法是水资源法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