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中央到达西北苏区与局部执政的肇始(1935年10月—1937年2月)
1935年10月19日,中共中央、中国工农红军陕甘支队到达西北苏区赤安县(苏维埃县治)第六区苏维埃政府所在地——吴起镇[1],标志着为时一年之久长征的结束,也标志着中国共产党延安时期局部执政的肇始。
中共中央初到西北苏区,就在10月22日召开的政治局吴起镇会议上提出:中国革命总指挥部到陕北,党的新任务是保卫与扩大西北苏区,以领导全国革命,并决定把陕、甘、晋作为主要的发展区域。在11月3日召开的中央政治局下寺湾会议上,决定成立中华苏维埃共和国中央政府驻西北办事处,以博古为主席。这是在中共中央直接领导下的西北苏区最高苏维埃政权机关,其最高领导机构为主席团。下设财政、粮食、土地、国民经济、教育、司法内务、劳动等部,下辖陕甘、陕北两个省和关中、神府两个特区苏维埃政府及以后成立的陕甘宁省苏维埃政府,设省、县、区、乡四级地方苏维埃政权机关。同时,还成立西北革命军事委员会,毛泽东任主席。从此,西北苏区政权由地方性的苏维埃政权提升为全国性的苏维埃政权,政权机构、政权体制和政权领导人得以初步健全和完善,为实施新的局部执政做了重要的组织准备。
中共中央到达西北苏区之时,中华民族与日本帝国主义之间的矛盾已经上升为主要矛盾,而国内的阶级矛盾显然已退居为次要矛盾,北平“一二·九”运动后,华北地区的抗日救亡运动进入高潮。恰在此时,中共驻共产国际代表张浩从苏联回到中共中央所在地瓦窑堡,向中央传达了共产国际七大关于建立国际反法西斯统一战线的精神和《八一宣言》的内容,提出建立抗日民族统一战线的问题。中国政局的剧变和共产国际的指示,促使中国共产党的政治路线和执政的政略与策略有了新的转变。
这个转变是从瓦窑堡会议开始的。瓦窑堡会议主要讨论抗日民族统一战线的策略总方针。为了适应建立广泛的抗日民族统一战线的要求,会议决定把苏维埃工农共和国“改变为苏维埃人民共和国,把自己的政策,即苏维埃工农共和国的政策的许多部分,改变到更加适合反对日本帝国主义变中国为殖民地的情况”[2]。这些政策主要是:给一切革命的小资产阶级分子以选举权和被选举权;改变对富农的策略,在苏区富农的财产不没收和不征发,富农的土地除封建剥削的部分外,不论自耕或雇人耕种的均不没收,以中立富农;用比较过去更宽大的政策来对待民族工商业和资本家,欢迎和保护海外华侨投资。为此,会议还提出了与之相适应的十大行动纲领。[3](https://www.daowen.com)
12月27日,毛泽东在中共活动分子会议上所做的《论反对日本帝国主义的策略》的报告中,对“人民共和国”的性质、任务和前途做了专门论述,指出:“我们过去的政府是工人、农民和城市小资产阶级联盟的政府,那么,从现在起,应当改变为除了工人、农民和城市小资产阶级以外,还要加上一切其他阶级中愿意参加民族革命的分子。”[4] “我们的政府不但是代表工农的,而且是代表民族的。”[5]人民共和国的“基本任务是反对日本帝国主义吞并中国”。要以此为原则适当修改过去的政策。人民共和国首先要保护工农在政治上、经济上的权利,对“任何民族资本家,只要他不赞助帝国主义和中国卖国贼,我们就要保护他”。我们“并不反对民族资本家发财,并不反对民族工商业的发展,因为这种发展不利于帝国主义,而有利于中国人民”。[6]会后,中共在所有以政府名义对外发布的文件和文告中,一律采用“中华苏维埃人民共和国”的称谓。先后发布了《关于执行改变富农政策给各级党部与苏维埃政府指示》《西北苏维埃选举法》《劳动互助社暂行组织纲要》《对回族人民的宣言》等,为调整苏区的各项政策做出了努力。
历史进入1936年,国共两党关系发生了微妙的变化,中共的抗日民族统一战线策略与苏维埃人民共和国的政略也引起共产国际的高度关注,或召开会议,或发出指示,或派人传达。7月21日,共产国际执委会书记处会议讨论中国局势和中共的统一战线问题,建议中国共产党以“建立全国统一的民主共和国”来代替原先的“建立苏维埃人民共和国”的口号。8月15日,共产国际执委会书记处致电中共中央,建议“由中国共产党发表声明,主张建立统一的中华全国民主共和国”,并指出:中共应当对以前的经济政策做出重大修改:停止不必要的没收,特别要停止没收小私有者出租的土地及积极抗日士兵和军官的土地,实行买卖土地。[7]
中共中央迅速对共产国际的指示做出回答,在8月25日的《中国共产党致中国国民党书》中,表示中国共产党、中国苏维埃政府与中国红军赞助建立全中国统一的民主共和国,赞助召集由普选权选举出来的国会,拥护全国人民和抗日军队的抗日救国代表大会,拥护全国统一的国防政府。并宣布:“在全中国统一的民主共和国建立之时,苏维埃区域即可成为全中国统一的民主共和国的一个组成部分,苏区人民的代表将参加全中国的国会,并在苏区实行与全中国一样的民主制度。”[8]在9月17日中共中央做出的《关于抗日救亡运动的新形势与民主共和国的决议》中,认为在日本帝国主义不断进攻之下,中国人民的抗日救亡运动进入新阶段,“有提出建立民主共和国口号的必要,因为这是团结一切抗日力量来保障中国领土完整和预防中国人民遭受亡国灭种的惨祸的最好方法,而且这也是从广大的人民的民主要求产生出来的最适当的统一战线的口号。”而民主共和国制度“是较之一部分领土上的苏维埃制度在地域上更普及的民主,较之全中国主要地区上国民党的一党专政大大进步的政治制度,因此便更能保障抗日战争的普遍发动与彻底胜利。”表示中国共产党积极赞助民主共和国运动,并宣布“民主共和国在全中国建立,依据普选权的国会实行召集之时,苏维埃区域即将成为他的一个组成部分,苏区人民将选派代表参加国会,并将在苏区内完成同样的民主制度”。[9]这一决议,成为中共“人民共和国”向“民主共和国”转变的重要思想基础。1936年底,西安事变和平解决,成为中国政治时局转换的重要标志,也推进了中共“人民共和国”向“民主共和国”转变,苏维埃工农民主政权向抗日民主政权更名改制的进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