延安时期中共局部执政的经济体制

(一)延安时期中共局部执政的经济体制

经济体制或经济管理体制,是指在一定社会经济制度或生产关系下,所采取的具体经济组织形式和经济管理制度,决定着人们在一定社会经济制度基础上应该怎样从事经济活动和在怎样的相互关系下从事经济活动,反映的是社会经济的资源配置方式,决定着整个国民经济运行的机制。延安时期,中共局部执政区域的经济管理体制,体现出鲜明的战时特色,取得了显著成就。

1.经济工作的机构。为搞好陕甘宁边区的生产运动,中共中央书记处于1938年12月14日召开会议,决定成立中共中央财政经济部,以林伯渠为部长。1939年1月26日,中共中央书记处再次讨论边区生产问题,决定成立总的中共中央生产运动委员会。该委员会不仅负责领导陕甘宁边区的生产,而且负责监督军事工业生产,林伯渠担任主任,李富春为副主任。同日,还决定成立中共中央财政经济委员会,以“统一与集中”的方法解决陕甘宁边区财政经济问题,及批准党、政、军三方面各种预决算。1941年6月18日,中央政治局会议决定以林伯渠、朱德、任弼时、李富春、高岗组成中共中央财政经济委员会,以林伯渠为主任,第一副主任为李富春。[30]随着这些工作机构的建立,意味着中共在局部执政区域的经济领导工作进入了新的阶段:一方面加强了各抗日根据地实施党的经济政策的一致性、统一性,使新民主主义经济体制在更为广泛的区域得到确立,巩固了抗日民族统一战线,扩大了党的执政基础;另一方面加强了中共统筹抗日根据地物资的调度能力,使其在经济建设方面形成一定程度的互补,从而为坚持抗战到底提供了有效保障。

为保证根据地的建设与民主制度的实行,各抗日根据地逐步实现了党的一元化领导,许多中共中央局和分局建立了统一的经济工作领导机构,以集中领导经济建设。1942年6月8日,中共中央书记处为实行晋西北与陕甘宁两个区域财政经济统一筹划事宜,决定组织西北财政经济委员会,以林伯渠为主任,并在其下设立财政办事处,贺龙任主任,曹菊如任秘书长。[31]同年8月,中共中央北方局成立华北财经委员会,彭德怀兼任书记;同年9月,中共中央山东分局设立山东财政经济委员会,黎玉为书记。[32]1943年8月,为了使各公营商店能在经济战线上集中力量统一步调,中共中央晋绥分局设立工商管理委员会。1944年2月,晋绥分局设立财政经济委员会、生产运动委员会(兼群众运动委员会);4月1日,成立审计委员会。1945年5月,中共中央华中局成立财经委员会,由曾山担任书记。[33]

2.经济管理的体制。陕甘宁边区作为局部执政的“试验区”和“示范区”,率先建立了比较完备的行政法规和政权系统,拥有功能齐全的经济管理机关。1935年11月10日,中华苏维埃共和国中央政府西北办事处在瓦窑堡成立,下设财政部、粮食部、土地部、国民经济部、劳动部和工农检察局等有关经济工作的工作机关。后来,为了加强中央政府及西北根据地的对外联络,实行财经制度上的预决算,监督苏维埃财政方针的实行和反对贪污浪费,西北办事处先后于1936年1月下旬和1937年2月,设立了外交部和审计委员会。[34]1937年9月6日,陕甘宁边区政府成立后,根据《陕甘宁边区议会及行政组织纲要》,下设建设所、财政所、审计处等经济行政、监督机关。1939年、1941年,又两次对陕甘宁边区政府组织机构进行调整,经济行政、监管机关最终定型为财政厅、建设厅、审计处等。(https://www.daowen.com)

为规范经济管理机构的组成和活动原则,对其进行明确授权,抗日根据地政府制定颁布了财政、建设、税务等机构的组织规程或章程,如陕甘宁边区政府及相关工作机关先后颁布《陕甘宁边区财政厅组织规程草案》(1941年)、《陕甘宁边区粮食局组织规程》(1941年)、《陕甘宁边区各级税务机关组织规程》(1941年)、《陕甘宁边区林务局组织规程(草案)》(1941年)、《陕甘宁边区物资局组织暂行规程》(1942年)、《陕甘宁边区盐务管理委员会暂行组织章程》(1941年)、《陕甘宁边区货物税估价委员会组织章程》(1941年)、《陕甘宁边区盐务局组织规程草案》(1942年)、《统一缉私机关的组织与工作条例(草案)》(1943年)等;[35]晋冀鲁豫边区政府颁布了《晋冀鲁豫边区税务局组织规程》(1941年)、《晋冀鲁豫边区税务工商部门监察委员暂行工作规程》(1942年)等。[36]依据组织规程、章程,抗日根据地政权的财政机构得以健全,在发展经济、保障供给上发挥了积极作用。

陕甘宁边区政府财政厅是主管全边区财政工作的政府组成部门,其职能职责包括税务公款及公债、预算决算编制、金库收支、公物公产管理、粮食调整及仓库管理、金融监督调整取缔及其他有关边区财政事项,下设粮食局、税务局、盐务局、金库等二级机构。边区政府建设厅是主管全边区经济建设工作的政府组成部门,其职能职责包括农林畜牧工商矿业的计划管理、保护、奖进等,合作事业的指导与奖进,道路交通建设,动植物病虫害防治及益鸟益虫保护,农林畜牧工商矿业产品陈列及检查,经济团体指导,度量衡检查监督,移民及新村建设,不属土地行政范畴之测丈及其他实业行政事项,先后附设林务局、贸易局、工业局、交通运输局、合作指导局、工程局等二级机构。边区政府审计处是主管全边区审核审查工作的政府组成部门,其职能职责包括审核行政机关预算决算、物资审查调整、征税征粮及其他有关收支证据、审核金库收支、审核公营事业收支、审核由政府补助民营事业收支、检举贪污舞弊及浪费款项等事项。[37]

在陕甘宁边区,先后兼任、担任边区政府财政厅厅长的林伯渠、霍维德、南汉宸,担任建设厅厅长的高自立、副厅长曹菊如,或是中共中央财政经济委员会成员,或是中共中央生产运动委员会成员,或是西北财经委员会成员,或者兼有其中二三。边区政府主席林伯渠长期担任中共中央财政经济委员会主任、中共中央生产运动委员会主任、西北财经委员会主任等职务,体现了中共“经过自己的党员和党团”,领导政府经济工作的体制特点。其他抗日民主根据地的财政经济工作体制,也是如此,如中共山东分局财经委员会副书记艾楚南,曾先后担任过具有政权性质的山东战时工作推进委员会的经济组组长或财政经济处(财政处)处长、山东省政府财政厅厅长等职务。[3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