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广泛社会基础上的执政
近代中国社会的阶级状况是“两头小中间大”,无产阶级和大地主大资产阶级都只占人口的少数并尖锐对立,农民、城市小资产阶级以及其他中间阶级占了全国人口的绝大多数。就中共局部执政的区域而言,人口的主要部分是农民和其他小资产阶级,经济文化也比较落后,共产党能否团结争取农民、小资产阶级、民族资产阶级等阶级、阶层,对扩大自己执政的社会基础具有举足轻重的作用。
1931年11月在瑞金成立的中华苏维埃共和国临时中央政府,是共产党局部执政的初步实践,它的局限性是教条地照搬苏联经验,参加政权的只有工人、农民、小资产阶级,把民族资产阶级等中间阶级和阶层排斥在政权之外,执政基础与中国的国情不相适应。1935年12月以后,基于建立抗日民族统一战线的需要,共产党在局部执政的实践中逐步结合中国的实际加以改革,决定“为了使民族统一战线得到更加广大的与强有力的基础,苏维埃工农共和国及其中央政府宣告:把自己改变为苏维埃人民共和国。”同时指出:“如果说,我们过去的政府是工人、农民和城市小资产阶级联盟的政府,那么,从现在起,应当改变为除了工人、农民和城市小资产阶级以外,还要加上一切其他阶级中愿意参加民族革命的分子。”“我们的政府不但是代表工农的,而且是代表民族的。”[48]在后来建立的抗日民主政权中,大大改变了参加各级参议会和政府的人员成分,以阶级论,有工人、雇农、贫农、中农、其他小资产阶级,还有富农、地主、资本家;以党派论,有共产党员,还有国民党员和其他民主党派成员;以民族论,凡居住在边区的各民族权利一律平等。解放战争期间,参加政权的成分包括全国各民族、各民主阶级、各民主党派、各人民团体、国外华侨和其他爱国分子在内的宏大规模,这就是人民民主专政的政权,并成为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的政权模式。(https://www.daowen.com)
与此同时,中共的政策和策略也做了相应的改变。毛泽东在瓦窑堡党的活动分子会议上做《论反对日本帝国主义的策略》的报告,提出“人民共和国”的基本纲领:第一是保护工农基本群众的利益;第二是给一切拥护反帝反封建纲领的人说话做事的权利,要给他们选举权和被选举权;第三是不废除非帝国主义的、非封建主义的私有财产,并不没收民族资产阶级的工商业,而且还要鼓励这些工商业的发展。[49]抗日战争期间,抗日民主根据地实行减租减息政策,一方面削弱了地主和高利贷者的封建剥削,减轻了农民的负担,改善了农民的生活,大大激发了农民空前高涨的抗日和生产积极性;另一方面,要求农民在减租减息后交租交息,以保障地主的土地财产所有权,还吸收一部分开明绅士参加抗日民主政权,因而又争取了地主阶级中的大多数站在抗日的人民一边。解放战争期间,中共实行的土地改革、保护民族工商业、与民主党派的真诚合作等,使共产党局部执政获得了战胜任何敌人和克服任何困难的源源不断的力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