创新民主集中制原则,推进党的组织建设
民主集中制原则,是马克思、恩格斯在创立共产主义者同盟和第一国际时确立的组织原则,也是无产阶级政党规范党内政治生活的基本准则。列宁在创立布尔什维克党的过程中发展了马克思主义党建理论,明确提出了民主集中制的概念。中国共产党是按照列宁主义建党原则建立起来的,因而党的基本组织原则无疑是民主集中制。然而,中国共产党在运用民主集中制原则的具体实践中理解不够深刻和全面。土地革命战争时期,“左”倾教条主义者在党内实行命令主义和惩办主义,致使民主集中制原则在党内一度遭受严重破坏。因此,推进党的组织建设和开展其他方面的工作,不仅需要尽快恢复这一原则,而且需要对此进行创新和发展。
推动党内政治生活走上民主化的正轨。到达西北苏区后,中国共产党深刻反思和总结历史经验,深刻认识到如果没有党内民主,就没有党内真正意义上的团结和统一,也就不能领导和推动全国抗日和开展全国民主运动,最终实现党的奋斗目标。
1937年5月,中国共产党在延安先后召开苏区党代表会议和党的白区工作会议,总结土地革命时期党的建设的经验和教训,提出在新的斗争环境中必须充分发扬党内民主。毛泽东在会议上提出,必须改变“内战时期”过分强调集中的做法,“肃清宗派观念的残余,团结全党像钢铁一样”,“要党有力量,依靠实行党的民主集中制去发动全党的积极性”。[70]张闻天在《白区党目前的中心任务》的报告中,批判了党内盛行的命令主义和惩办主义,指出,“党的纪律即是党内民主集中制的组织原则的全部遵守”,违反民主和集中的任何一个方面,都“是违反党的纪律。”[71]博古在《组织问题报告》中要求党的组织在民主集中制的基础上实行党内生活的民主化,并且对实行民主的方法做了具体的阐述。[72]
探索党的组织生活规律。延安时期,党员队伍不断发展和壮大,同时又面临日益复杂的环境,“处在伟大斗争面前的中国共产党,要求整个党的领导机关,全党的党员和干部,高度地发挥其积极性,才能取得胜利”。[73]严酷的斗争环境要求各级党的组织和全体党员必须严格地执行党的各项纪律,尤其是党的政治纪律,同时还必须充分发扬民主,集中全党智慧赢得斗争胜利,这就迫切需要探索党内组织生活规律,以便更好地规范党内政治生活。(https://www.daowen.com)
民主集中制是民主的又是集中的。1937年10月,毛泽东在《和英国记者贝特兰的谈话》中指出:共产党“将民主和集中两个似乎相冲突的东西,在一定形式上统一起来”,“民主和集中之间,并没有不可跃过的深沟,对于中国,二者都是必需的。”[74]1938年10月,毛泽东在中共扩大的六届六中全会的政治报告中再次指出,“由于我们的国家是一个小生产的家长制占优势的国家,又在全国范围内至今还没有民主生活,这种情况反映到我们党内,就产生了民主生活不足的现象”,这就妨碍了全党积极性的充分发挥,因此必须在党内进行民主生活教育,“使党员懂得什么是民主生活,什么是民主制和集中制的关系,并如何实行民主集中制。”他进一步提出,要保证党内民主的健康有序,必须首先“确实扩大党内的民主生活”,同时要保证“不至于走到极端民主化,走到破坏纪律的自由放任主义”。[75]张闻天在《关于抗日民族统一战线的与党的组织问题》中专门论述了扩大党内民主与巩固铁的纪律之间的关系。他在讲话中指出:“反对党内压制民主,压制自我批评的倾向。但同时反对极端民主化,破坏纪律即无原则的派别斗争。”刘少奇在《党规党法的报告》中强调,要制定行之有效的党规和党法,教育全体党员模范地遵守党规党法,以保证全党不仅在政治上思想上的团结统一,而且用党规党法的强制力保证全党保持团结统一。与此同时,针对党员队伍不断扩大和新党员迅速增加以及部分党组织和党员中的极端民主化倾向,党的扩大的六届六中全会通过了一系列党内法规,严肃党内政治纪律,严格规范党内政治生活,强化党的集中统一领导。
坚持民主与集中的有机统一。延安时期,中国共产党继承并发展了布尔什维克党的民主集中制,使其不仅成为党的一般性组织原则和组织制度,而且把这一原则上升到马克思主义哲学的高度,将其发展为一个严密、完整的理论和实践体系。广义上说,民主集中制原则遵循的是辩证唯物主义的认识论和历史唯物主义的群众路线,同时成为党和国家的最根本的制度。[76]
1945年,党的七大通过的《党章》对民主集中制做了高度概括,即民主集中制“是在民主基础上的集中和在集中领导下的民主”。[77]这一表述简洁而又准确地论述了民主集中制所包含的民主和集中两个部分之间的辩证关系,并且完整地论述了民主集中制所要经历的两个相互联系的过程。刘少奇在《关于修改党章的报告》中全面论述了党的民主集中制的组织原则:中国共产党是“由全体党员按照一定规律组织起来的统一的有机体”,“是党的领导者被领导者的结合体”,“是党的首脑(中央)、党的各级组织和广大党员群众依照一定规律结合起来的统一体”。[78]在此,刘少奇已经把民主集中制作为党的组织建设的基本规律来看待。党的七大还将民主集中制正式确定为新民主主义政权的组织原则。毛泽东在《论联合政府》中也对民主集中制原则进行了全面论述:“它是民主的,又是集中的,就是说,在民主基础上的集中,在集中指导下的民主。”在这个制度之下,各级人民代表大会享有高度权力,决定国家的大政方针,选举政府,“保障人民的一切必要的民主活动”。[79]这标志着中国共产党对民主集中制的认识达到了一个新的高度,中国共产党在探索党的组织建设规律方面取得了新成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