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共产党领导上的“以质取胜”

(三)中国共产党 领导上的“以质取胜”

“三三制”原则规定共产党员在政权中只占三分之一,但并没有改变共产党在抗日根据地政权中的领导地位。中共中央在《抗日根据地的政权问题》的指示中明确指出:“所谓领导权,不是要一天到晚当作口号去高喊,也不是盛气凌人地要人家服从我们,而是以党的正确政策和自己的模范工作,说服和教育党外人士,使他们愿意接受我们的建议。”[76]邓小平在谈到“三三制”政权中中国共产党对政权的领导问题时也指出:“优势从何而得?一方面从组织成分上去取得,这在三三制原则本身是包含着的;但更基本的是从民主政治斗争中去取得,即是说,主要从依靠于我党主张的正确,能为广大群众所接受、所拥护、所信赖的政治声望中去取得。确切地说,党的优势不仅在于政权中的适当数量,主要在于群众的拥护。民主政治斗争可以使党的主张更加接近群众,可以使群众从自己的政治经验中更加信仰我党。所以,只有民主政治斗争,才能使我党取得真正的优势。”[77]这就是说,人家是否愿意跟着你来,是不能强迫的,而是靠着党的正确政策和自己的模范工作,只要你的政策合乎群众的利益,群众就跟着来;你这样讲,是否这样做,就要靠党员的实际行动的示范。例如,陕甘宁边区的两个带宪法性质的根本大法《陕甘宁边区抗战时期施政纲领》和《陕甘宁边区施政纲领》,都是在中共中央的直接领导下制定的,由边区党组织提出的。“三三制”政权的建立,改变了过去党的领导方面以数量代质量的状况,迫使各级党组织派出自己的优秀党员去从事政权工作以发挥先锋模范作用,从而提高了从事政权工作的党员的素质和工作效率,以质量代数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