延安时期中国共产党局部执政的廉政监督防范制度

三、延安时期中国共产党局部执政的廉政监督防范制度

延安时期,中共中央和陕甘宁边区政府为了有效促进廉洁政治建设,不仅对于贪污受贿行为进行了明确而严格的界定,而且在法规法纪中,对不同主体之间相互监督、相互制约、相互促进的权利,做了详细规定,初步构建起较为公开透明和覆盖完备的廉政监督机制。通过党内、政府部门和民众,组成了纵横交织的廉政监督网络,在有效防范贪腐行为的同时,也使腐败的发生无处遁形。(https://www.daowen.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