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业贸易的成就

(四)商业贸易的成就

延安时期,在抗日根据地公营商业不断发展的情况下,私营商业也得到很大发展,商业贸易逐步实现了由盲目到自觉、由被动到主动、由消极到积极的变化。

皖南事变前,陕甘宁边区商业贸易的特点,是在采办性的基础上与营利商业相结合,边区的商贸既无财政任务也无金融任务,主要是完成采购任务,即保证公用物品供给的采办,无所谓贸易政策,完全是自由的。1938年4月1日,边区政府决定将边区合作总社与光华书店合并,成立光华商店,隶属边区银行。光华商店承担为中央机关和边区党政军机关采办必需品的任务,并以经营商业为手段,以积累资金为首要目的。皖南事变后,边区商贸在平衡物资输出入和防治操纵市场方面的作用日益显著。为配合管理外汇、稳定金融,保护与发展生产,就必须对商贸进行统制管理。因此成立了边区贸易局,专门负责管理一切商贸工作。从1941年起,边区开始试行计划贸易与食盐统销政策,取得了一定成绩。市面上基本没有了外来香烟,奢侈品的进口也减少了很多。商贸统销,一定程度上弥补了边区的财政赤字。

1942年,西北局高干会决定建立陕甘宁边区各分区的财政机制,成立物资局管理对外贸易,实行食盐统销集中,统一公营商店,集中力量保证供给和政策法令的执行。物资局提出了“大量推销土产,换进必需的物资与外汇,限制消耗品、迷信品进口,以相对稳定金融物价,保证供给,支持财政,发展国民经济,求得出入口平衡,对内自由贸易”的贸易方针。[90](https://www.daowen.com)

陕甘宁边区有公营商业、合作商业、私营商业等三种基本性质的商业形式。其中组织和领导公营商业的先是陕甘宁边区贸易局,后是物资局;1944年,物资局改为边区贸易公司。公营商业包括政府经营的和机关、部队学校经营的两大类。合作商业,即指消费合作社或供销合作社,是边区商业网点中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至1944年8月,边区消费合作社发展到281个,占全区各类合作社总数的44.3%。其中延安县南区合作总社的经营业绩最突出,是边区办理合作社的样板。[91]私营商业指商人在边区内经营的商业企业,1941年后受国民党封锁影响大的商业资本纷纷出走边区,剩余的一般是中小商人经营的商业企业。截至1945年8月,边区贸易公司每年组织外销食盐、土产(皮毛、清油、药材)等达30万驮以上,为边区换来了必需品,保障了供给。边区内部各城镇的市场日趋繁荣,如延安市在1936年仅有各种商店123家,至1943年则增至473家。各地集市也逐渐恢复与建立起来,如关中分区就增加了7处集市。运销合作社的数量亦大幅度增加。[92]

晋察冀边区的公营商业一般分布在各条商业贸易路线上,分为过货店(即运输线上的转运店)、双重任务店(兼有转运与商业经营)、专卖采购店(掌握出入口贸易、办理采购专卖、执行货币斗争)等三种类型。这与陕甘宁边区的情况一致,公营商业实际上是贯彻执行中共及抗日根据地贸易统销政策打赢对敌贸易战的工具与手段。1945年2、3月召开的晋察冀边区贸易金融会议认为:由于大生产运动的开展,解放区的扩大,区内的物资交流更加活跃,人民收入也有所增加,军民生活用品得到了适当解决。而公营商店最主要的收获不仅在于执行了贸易政策,保障了供给,平抑了物价,更在于找到了贸易的规律,锻炼了一批贸易干部[93]其他抗日根据地的商贸情况也基本与上述两个边区类似,执行了中共中央“集中管理,分散经营”的方针,有力地保障了供给,取得了对敌经济斗争的胜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