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区划管理制度
分级分类管理。延安时期,陕甘宁边区政府和各抗日民主政府一方面借鉴中央苏区行政区划的经验,另一方面衔接国民政府行政区划的结构,对所辖区域实行分级分类管理。早在中央苏区时期,中华苏维埃共和国临时中央政府就对其所辖行政区域进行了分类分级划分与管理。1933年7月通过的《重新划分行政区域的决议》,就对乡苏、区苏所辖区域进行了分类分级。1939年国民政府颁布了《县各级组织纲要》,也根据一定的划分标准对各县进行了分级分等。1942年陕甘宁边区政府颁布了《关于各级行政区划等级及人员编制名额》的通令,对各级行政区等级及各级人员编制名额作了详细地规定。专员公署等级依人口、地区、富力、自然与政治环境规定分为甲等、乙等、丙等专员公署;县政府分为甲等、乙等和丙等县;区公署分为甲等、乙等和丙等区;乡政府分为甲等、乙等和丙等乡。晋冀鲁豫边区政府也将太行区8个专区的57个县划分为甲、乙、丙三等县和游击县。这样划分的目的在于根据所辖区划的地理和交通情况,合理规划各地方政权所辖区域面积,便于加强联系和管理,提高行政效率。
为了提高政府管理效率,就必须对所辖区域合理地划分管理层次和管理幅度。管理层次与幅度的协调至关重要,可有效解决行政组织管理效率。延安时期,陕甘宁边区政府和各抗日民主政府为了提高管理效率,对根据地所辖区域根据各专署、县、区、乡的人口情况、地理位置、交通情况设置不同的级别,使得各级区划面积大小适度,管理幅度适宜,便于各级政府机构进行管理,同时针对不同的区划级别,实行不同管理制度,在人员编制等方面实施不同管理政策。
1.城市型区划。延安市是中共中央和陕甘宁边区政府的所在地,是抗日战争的指挥中心,其政治地位非常重要。延安市工业、商业等经济较为发达,如延安市先后创办了纺织厂、制药厂、机器厂、化学厂等;也是当时陕甘宁边区三大主要市场之一,有各种大小商户400余家,商业贸易繁荣。抗战期间,延安市创办了众多学校,如中央党校、抗大、行政学院,组建了陕甘宁边区民众剧团、鲁迅实验剧团、延安平剧院等艺术团体,使延安成为当时的文化教育中心。因此陕甘宁边区政府颁布命令,延安市由陕甘宁边区政府直接领导,并任命了市长与公安局局长。延安设置城市型区划,一方面加强了延安市的行政管理工作,另一方面促进了延安市和周边地区的经济、社会、文化的发展。
2.民族自治区划。陕甘宁边区北与蒙古族、西与回族居住地相连,自古以来就是多民族相互交流、融合的区域。在延安时期局部执政的实践中,毛泽东强调指出,我们必须允许蒙古、回等少数民族与汉族一样,拥有平等的权利,拥有管理自己所在民族内部事务的权利,与汉族团结联合起来,共同建立统一的国家。少数民族与汉族杂居的政府委员中须有少数民族代表,同时还须设立相应的少数民族委员会,管理与其民族有关的事务,调节民族之间关系。尊重少数民族宗教、文化、习惯,帮助其发展自己的言语文字,不强迫其学汉文汉语;纠正大汉族主义,以平等态度对待各少数民族,禁止对少数民族带轻视性和侮辱性的文字、言语和行动。陕甘宁边区政府根据中共中央关于民族问题的有关政策和方针,制定法律制度保障民族平等,使党的民族政策制度化和法律化,在《陕甘宁边区抗战时期施政纲领》《陕甘宁边区施政纲领》中明确提出要实现蒙古、回民族与汉族一样,拥有平等的权利,要尊重蒙古、回民族的文化风俗、信仰宗教,建立蒙古、回民族的自治区等。1942年陕甘宁边区政府将定边的第四区、第五区和城关镇的两个自然村划为回民自治乡,划曲子县三岔镇为回民自治区,在三边分区伊克昭盟设置蒙民自治区,在关中分区设置回民自治区、乡等,由少数民族自己管理聚居区的各项事务,实现当家做主。同时,陕甘宁边区政府还积极帮助少数民族发展经济和文化。对以农业为主的回族群众,采取分配公田、调拨荒地、提供生产工具、减租减息、免税等措施,满足其开展基本生产的愿望;对以经商为主的回族群众,取消杂税,开放市场,兴建回民商业街。对蒙古族地区通过归还盐池、输出粮食、救灾赈济等办法调节关系,带动和组织他们发展生产,克服困难。陕甘宁边区政府通过成立延安民族学院、三边公学、回民小学、蒙古小学、蒙古文化促进会、回民文化促进会等形式,提高少数民族人民群众的文化教育水平,提高其政治思想觉悟。陕甘宁边区政府在蒙古、回等少数民族聚居的地区设立民族区域区划设置,赋予少数民族管理所在民族内部事务的权利,富有成效地解决了少数民族的治理问题。这一区划设置和民族政策,既符合各民族大杂居和小聚居的分布特点,也有利于保障和实现各民族之间的平等和团结,为新中国成立后民族区域自治制度奠定了理论和实践的基础。
3.移难民垦区区划。陕甘宁边区地广人稀,生产力低下,经济上处于半自给自足状态。据1941年统计,陕甘宁边区人口密度是每平方公里14.58人,人口密度最大的为绥德分区,达到49.5人,其次是延属、关中分区,分别为16.1人和16.05人,陇东分区为8.06人,最少的三边分区为2.61人。人口密度较大的绥德分区耕地明显不足,人均达到5.4亩,出现劳动力过剩的问题。与此同时,边区已耕地只占可耕地的30%,那些尚未开垦的耕地主要分布的关中、陇东和延属分区等。发展农业生产的第一要务就是充实劳动力,因此大量安置因战乱和灾荒而逃来的移民难民,是边区各级政府的工作任务。1942年2月,边区政府明确划定延安、曲子、靖边、志丹、甘泉、华池、鄜县、曲子等七个县作为移民开垦区,并在各地区专员公署和县政府设立移民站,负责接待安排移民工作。这种移民垦区的区划设置相当于特区,执行特殊的优待移民难民政策,并且政策设置上很有人情味,确保了移民难民生活有着落,生产有条件,生命安全有保证,生病在公共医院免费治疗,政治权利公正平等,使得每个移民难民对边区都有归属感。据统计,陕甘宁边区1941年移民7855户,约20740人;1942年移民5056户,约12431人;1943年移民8570户,约30447人;1944年移民6813户,约22197人。在山东抗日根据地,其所属的利津、广饶、沾化、无棣等县的东北滨海地区,原系“荒碱无人之地”,因在黄河之尾,黄河多次决口淤于良田,清末至民初曾招民开垦。1941年秋,八路军山东纵队第三旅在当地人民群众的支持下,建立各级党政军机构,消灭匪患,制定合理的政策,对垦区的公田、私田、生荒、熟荒均做了合理分配和妥善处理。为鼓励垦荒,将公田无代价分给农民(抗属、工属、难民、灾民有优先权),取消各项苛捐杂税,公粮田赋减半交纳。为解决眼前的生产困难,政府对贫苦农民实行贷粮贷种贷款,因此人民的生产积极性空前提高,乐意在垦区安家落户。据统计,1942年至1945年,全垦区共安置垦户23617户,109985人,安置土地448155亩,并全部废除了旧契,换发了新契。由于耕地面积大量增加,不仅垦区人民大部分达到了丰衣足食,还为山东根据地清河区党政机关和军队提供了军需及抗战经费,并生产了大量的粮食支援了胶东、鲁南抗日根据地。
4.盐业中心区区划。由于国民党顽固派对陕甘宁边区的军事封锁,使边区财政经济非常困难。食盐、甘草、皮毛是边区三大特产。由于甘草因外销口岸天津沦陷,出口大减,皮毛因边区政府机关部队供给自需,禁止出口,故只有食盐仍可出口。而陕甘宁边区是历史上有名的产盐区,主要分布于三边地区。全面抗战爆发后,我国的重要盐区相继沦入敌手,海盐断绝,淮盐、潞盐减少,导致边区周围的甘肃、山西、河南、绥远等地食盐供应困难,价格暴涨,供不应求。因此只要多生产食盐,而且能够运销出去,就会打破经济封锁,增加边区财政收入,换回边区急需的物资。这样食盐就成为边区换取外汇的最大宗货物。为此,陕甘宁边区政府成立了盐务局,在花马池、苟池、滥泥池进行了盐业中心区的区划设置,制订了一系列管理措施和办法,集中对边区盐业的生产、组织、销售等事宜进行管理,边区抗战期间共产食盐200余万驮,约3亿斤,增加了边区政府的财政收入,打破了国民党的经济封锁,平衡了边区的出入口,改善了盐区人民生活水平,为克服财政经济困难和巩固陕甘宁边区政权建设做出了较大的贡献。盐业中心区的区划设置是发挥行政区划制度经济杠杆作用的一次成功实践,也为我国设立以资源为主的工业开发区等特殊区划设置提供了一个很好的范例。
5.军队屯田垦区区划。1940年,朱德根据中央关于开展大生产运动的指示精神,亲赴南泥湾勘察调查,决定在此屯垦自给。遵照朱德总司令的指示,为了屯田南泥湾和加强边区南线防务,八路军三五九旅响应号召,开赴南泥湾实施屯田进行经济生产。为此陕甘宁边区政府特将南泥湾、金盆湾、南蟠龙和清泉镇一带划归南泥湾垦区,用于军队垦荒生产之用。三五九旅在旅长王震带领下,披荆斩棘,开荒种地,风餐露宿,战胜重重困难,取得了辉煌的业绩,把昔日满目荒凉的南泥湾变成了陕北的好江南。毫无疑问,军队是除农民之外数量最大、最有组织的劳动集团,作为处在经济非常困难的游击战争环境的军队,只有一面打仗,一面从事生产,才能保障自己的物资供应,粉碎敌人的包围封锁。在中共中央和毛泽东的号召下,陕甘宁边区留守部队提出背上枪到战场,荷锄到田庄的战斗口号,先后开辟了槐树庄、小风川、大风川等军队屯田垦区。抗战时期的军队屯田垦区区划的设置也为新中国屯垦事业提供了成功的范例,成为新中国以兵团建制大规模开展经济建设模式的雏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