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41年《关于增强党性的决定》强调服从中央与上级领导
1941年初,皖南事变发生后,中共中央认为项英之所以“犯了右倾机会主义错误”,从根本上是党性出了问题。在同年3月中共中央政治局会议上,就如何加强全党的党性教育进行讨论。1941年7月1日,正在延安整风运动开始准备之时,中共中央政治局会议通过《关于增强党性的决定》(以下简称《决定》),中央认为,巩固党的主要工作是要求全党党员,尤其是干部党员,更加增强自己党性的锻炼,把个人利益服从于全党利益,把个别党的组成部分的利益服从于全党利益,以达到“统一意志、统一行动和统一纪律”,“成为有组织的整体”的目的。
在此基础上,《决定》指出某些党员的“个人主义”“英雄主义”“无组织的状态” “独立主义”与“反集中的分散主义”等违反党性倾向的表现:(一)在政治上自由行动,不请示中央或上级意见,不尊重中央及上级的决定,随便发言,标新立异,以感想代替政策,独断独行,或借故推脱,两面态度,阳奉阴违,对党隐瞒。(二)在组织上自成系统,自成局面,强调独立活动,反对集中领导,本位主义,调不动人,目无组织,只有个人,实行家长统制,只要下面服从纪律,而自己可以不遵守,反抗中央,轻视上级,超越直接领导机关去解决问题,多数决议可以不服从,打击别人,抬高自己,在干部政策上毫无原则,随便提拔,随便打击,感情拉拢,互相包庇,秘密勾搭,派别活动。(三)在思想意识上,是发展小资产阶级的个人主义,来反对无产阶级的集体主义,一切从个人出发,一切都表现个人,个人利益高于一切,自高自大,自命不凡,个人突出,提高自己,喜人奉承,吹牛夸大,风头主义,不实事求是地了解具体情况,不严肃慎重地对待问题,铺张求表面,不肯埋头苦干,不与群众真正密切联系。[8]
为了纠正上述违反党性的倾向,中央提出必须采取以下办法:(一)应当在党内更加强调全党的统一性、集中性和服从中央领导的重要性。不允许任何党员与任何地方党部有标新立异、自成系统,及对全国性问题任意对外发表主张的现象。要求各个独立工作区域领导人员,特别注意在今天比任何时候更需要相信与服从中央的领导。应当在党内开展反对“分散主义”“独立主义”“个人主义”的斗争。(二)更严格地检查一切决议、决定之执行,坚决肃清阳奉阴违的两面性的现象。(三)即时发现,即时纠正,不纵容错误继续发展,才更能挽救干部和不使工作受到损失。反对当面客气,背后指斥,一切批评应当是正面、坦白、诚恳地提出,目的是为了挽救,而不是为了打击。应当强调党内的团结互助,爱护干部,帮助干部在政治上的进步,对于屡说不改者,必须及时预防,加以纪律制裁。(四)要在全党加强纪律的教育,因为统一纪律,是革命胜利的必要条件。要严格遵守个人服从组织、少数服从多数、下级服从上级、全党服从中央的基本原则。无论是普通党员和干部党员,都必须如此。(五)要用自我批评的武器和加强学习的方法,来改造自己使适合于党与革命的需要。要求每个党员特别是每个负责领导的干部,都深刻反省自己的弱点,把党的利益看得高于一切,任何人都不应有自满自足、自私自利的观念。要提倡大公无私、忠实朴素、埋头苦干、眼睛向下、实事求是、力戒骄傲、力戒肤浅的作风。要改造那些把理论与实践、学习与工作完全脱节的现象,这样来更加坚定自己的阶级立场、党的立场与党性。(六)决定从中央委员以至每个党部的负责领导者,都必须参加支部组织,过一定的党的组织生活,虚心听取党员群众对于自己的批评,增强自己党性的锻炼。[9]7月14日,任弼时在中央党校做了《为什么要作出增强党性的决定》的长篇报告,重点对中央为什么做出《关于增强党性的决定》,什么是党性、党性的标志,关于宗派主义,以及怎样增强党性等问题,做了权威解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