树立“劳模”典型
“劳模”是劳动英雄与模范工作者的简称,劳动英雄主要指生产好并以其生产影响和推动别人生产者,模范工作者主要指工作好且以其优良革命品质、正确思想作风真正为群众服务者。[47]劳动英模的塑造始于陕甘宁边区。1939年2月2日,中共中央在延安召开生产动员大会,会上提出奖励劳动英雄动议并在随后的大生产运动中发现和创造出大批劳动英雄。4月1日,边区政府颁布《人民生产奖励条例》,其中规定奖励分4种,即劳动英雄奖章或奖状、农具或耕牛、日常用品、奖金。4月7日,边区政府颁布《机关部队学校人员生产运动奖励条例》,为模范工作者评选提供了政策依据。1939年底,《陕甘宁边区群众机关生产工作的初步总结报告提纲》指出:1939年生产任务完成的一个重要原因,是组织上造成一个热烈的生产运动,党政军民自上而下一致动员起来进行生产,创造出大批劳动英雄。在名誉上、物质上奖励劳动英雄是实现目前生产工作任务的几项重要方法之一。[48]边区政府提出“必须在群众中造成热潮,发动竞赛。要发动竞赛,造成热潮,只是泛泛的奖励这是不够的,必须在群众中抓住积极分子,并须培养一个在运动中堪为表率的人物。即是从那时起,在领导方面已经有意识的要想开展劳模运动并发现培养边区各种建设中的斯达汉诺夫”。[49]
1940年1月,边区召开第二届农工展览会,会上受奖励的劳动英雄3000余人。[50]1941年4月30日,边区政府奖励劳动英雄吴满有等人。1942年10月10日,边区总工会发出号召,开展“赵占魁运动”。1943年1月11日,延安《解放日报》发表《开展吴满有运动》社论,指出吴满有的方向就是边区农民的方向。并在《关于吴满有的方向》一文中从经济的和政治的两方面意义上来阐释:“在经济上吴满有是努力劳动和发展生产的模范,……在政治上吴满有是拥护革命和公私兼顾的模范,他拥护边区政府的法令和共产党的号召,多出公粮并认真进行优抗工作,由于他努力增加生产,不仅改善了自己全家生活,而且能保证政府抗战的需要,所以他是一个模范的公民。” “要发展边区的生产以支持前方抗战并推进民主建设,就必须大大的提倡吴满有这种勤劳的和革命的精神,必须把这种勤劳的和革命的精神灌输到全边区每一农民的经济政治生活中去,才能完成发展边区生产的任务。”[51]
1943年4月3日,边区政府颁布《为奖励劳动英雄的命令》,劳动英模的评选正式提上政府工作日程。[52]10月5日,边区政府公布《劳动英雄及模范工作者选举办法》。随后又公布《劳动英雄与模范工作者大会及其代表选举办法》,具体说明召开大会的目的、选举流程与办法及名额等问题。11月26日,边区首届劳动英模代表大会与第三届生产展览会在延安开幕,参加大会的有各条战线的英雄模范代表200多人,表彰的有农业劳动英雄吴满有、刘玉厚、张振财、贺保元、杨步浩、郝树才,工业劳动英雄赵占魁,部队劳动英雄李位,机关劳动英雄黄立德,合作社劳动英雄刘建章,劳动英雄、模范党员申长林,移民劳动英雄冯云鹏,还有马杏儿、郭凤英、黑玉祥、张芝兰等“巾帼劳模”。
1944年7月18日,边区参议会和边区政府委员会联席会议做出《关于召开劳动英雄模范工作者大会及生产展览会的决定》,肯定了1943年劳动英模大会及生产展览会的作用,对1944年劳动英模大会及生产展览会召集办法、名额分配等事项做了说明。9月1日,边区政府颁布《关于劳动英雄和模范工作者选举与奖励办法的决定》,提出劳动英模选举和集会已是边区工作中一项新的组织形式和工作方式,应普遍推广与健全;并对选举标准、奖励办法等予以明确规定。[53]12月22日,边区第二届劳动英模大会开幕。大会宣布给400多名劳动英雄和模范工作者、5个先进集体颁发奖金、奖状和奖旗。其中获特等奖者74人,获甲等奖者200人,获乙等奖者189人。1945年1月10日,毛泽东在会上做了《必须学会做经济工作》的报告,肯定了劳动英模的带头、骨干和桥梁作用。至此,边区劳动英模已从局部发展到整体、从个人转向群体、从上级指定过渡到群众选举,初步形成了一个新型劳动英模群体。(https://www.daowen.com)
延安时期劳模群体的塑造与形成,对中国共产党局部执政的社会建设产生重要的影响。首先,通过树立典型,组织向典型学习的活动,普通人员向树立为典型的人员学习,典型也通过各种方式将自己的经验传播到群众中,这种双向互动,有利于双方共同进步,创造更高的工作标准和工作效率。劳动英模们在促进经济快速增长的同时,也给根据地的建设提供了精神动力,留下了宝贵的精神财富,即艰苦奋斗、埋头骨干的实干精神;争先创优、勇当排头兵的争先精神;爱岗敬业、乐于奉献的奉献精神。
其次,塑造了新民主主义的新式农民。绥德县劳模刘玉厚在家乡郝家桥制定了十条村民公约,倡导全村人“学习刘玉厚早起、晚睡,努力生产,仿效王徳祥把庄稼务好,多打粮食”,并号召“全村人民必须遵照履行,要做到大家饱、暖,全村模范”。[54]刘玉厚所在的沙滩坪区一乡也制定了创造模范乡的乡民公约,都明确了对劳模刘玉厚的学习态度。在公约中,除了对村民努力生产的规定外,还有全村互帮互助、拥护政府的政策、禁止不务正业等社会风尚和道德模范方面的要求。边区特等劳动英雄马海旺1944年因病去世,他留下遗嘱四条:“(一)本村生产任务一定要完成,要多锄早收,争取超过计划;(二)人人务正,乡里村里不让二流子残留;(三)公家处处为众人,众人要记在心,报答公家;(四)不要因我死而灰心,大家要努力,要坚持。”[55]
最后,通过树立“劳模”典型,开展和推广劳模运动,劳模通过党员、“代表”等各种身份成为乡村中新的权威和领导核心。他们领导劳动互助组织,在各种动员任务中起带头和号召作用,并参与乡村经济建设,对拥军优抗、文化教育、参与调解、移风易俗等生产之外的社会事务也积极参与管理,全面融入政权建设,在极大地改善人民生活、促进人们加深对共产党政权的认同、提升中共自身执政能力和信誉的同时,成为中国共产党开展群众工作的一种新的组织形式和工作方法,有利于中国共产党在边区和其他根据地地位的巩固,也为新中国成立以后党的劳模评选制度和模式提供了借鉴和经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