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中央领导机构的调整
为了加强党的一元化领导,1943年3月16日和20日,中共中央在延安召开政治局会议,通过了《中共中央关于中央机构调整及精简的决定》,对中共扩大的六届六中全会以后的中央领导机关的设置和工作职责,进行了一次较大调整和精简。
第一,进一步明确了中央政治局与中央书记处的职责。会议规定,“在两次中央全会之间,中央政治局担负领导整个党工作的责任,有权决定一切重大问题。政治局推定毛泽东同志为主席”,“凡重大的思想、政治、军事、政策和组织问题,必须在政治局会议上讨论通过”;[56]书记处“是根据政治局所决定的方针处理日常工作的办事机关,它在组织上服从政治局,但在政治局方针下有权处理和决定一切日常性质的问题”;“书记处必须将自己的工作向政治局作报告”。“书记处重新决定由毛泽东、刘少奇、任弼时三同志组成之,泽东同志为主席”;书记处“会议中所讨论的问题,主席有最后决定之权”。[57]从1944年5月至1945年4月,中央政治局和书记处停止行使职权,由毛泽东、朱德、刘少奇、周恩来、任弼时组成六届七中全会主席团,负责处理中央日常工作和七大的筹备工作。
第二,对所属组织机构做出决定和调整。主要有:(一)设立中央宣传委员会,由毛泽东、王稼祥、凯丰、博古组成,毛泽东兼书记,王稼祥任副书记;设立中央组织委员会,由刘少奇、王稼祥、康生、陈云、张闻天、邓发、杨尚昆、任弼时组成,刘少奇兼书记。两个委员会作为中央政治局和中央书记处的助理机关。(二)刘少奇参加中央军委,任军委副主席。(三)在延安的中央政治局委员“按地区分管各地工作”:华北党政军民工作统归王稼祥负责,华中党政军民工作统归刘少奇负责,陕甘宁、晋西北党政军民工作统归任弼时负责,大后方工作统归陈云负责,敌占区工作统归杨尚昆负责。毛泽东兼任中央党校校长。[58]同时,取消原中央财政经济部,设经济建设材料组,由张闻天负责,直属中央书记处;中央情报部与社会部合署办公,归中央书记处直接管理等。4月5日,中央书记处会议又决定,为指导工作便利,驻重庆办事处工作由毛泽东直接管理;驻西安办事处工作由任弼时管理。
这是中共中央一次重要的组织机构和人事调整,进一步确定和强调了毛泽东在中央政治局、中央书记处的领导地位,调整和精简了中央机关,有效地加强了中央的集中统一领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