鼓励推行先进科学技术

第六条 鼓励推行先进科学技术

国家鼓励推行科学的质量管理方法, 采用先进的科学技术, 鼓励企业产品质量达到并且超过行业标准、国家标准和国际标准。

对产品质量管理先进和产品质量达到国际先进水平、成绩显著的单位和个人, 给予奖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