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身、他人财产的损害赔偿责任

第四十一条 人身、他人财产的损害赔偿责任

因产品存在缺陷造成人身、缺陷产品以外的其他财产(以下简称他人财产) 损害的, 生产者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生产者能够证明有下列情形之一的, 不承担赔偿责任:

(一) 未将产品投入流通的;

(二) 产品投入流通时, 引起损害的缺陷尚不存在的;

(三) 将产品投入流通时的科学技术水平尚不能发现缺陷的存在的。

法 律

1. 《民法通则》 (2009827)

106 公民法人违反合同或者不履行其他义务的, 应当承担民事责任

公民法人由于过错侵害国家的集体的财产, 侵害他人财产人身的, 应当承担民事责任

没有过错, 但法律规定应当承担民事责任的, 应当承担民事责任

107 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或者造成他人损害的, 不承担民事责任, 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122 因产品质量不合格造成他人财产人身损害的, 产品制造者销售者应当依法承担民事责任运输者仓储者对此负有责任的, 产品制造者销售者有权要求赔偿损失

134 承担民事责任的方式主要有:

() 停止侵害;

() 排除妨碍;

() 消除危险;

() 返还财产;

() 恢复原状;

() 修理重作更换;

() 赔偿损失;

() 支付违约金;

() 消除影响恢复名誉;

() 赔礼道歉

以上承担民事责任的方式, 可以单独适用, 也可以合并适用

人民法院审理民事案件, 除适用上述规定外, 还可以予以训诫责令具结悔过收缴进行非法活动的财物和非法所得, 并可以依照法律规定处以罚款拘留

2. 《侵权责任法》 (20091226)

46 产品投入流通后发现存在缺陷的, 生产者销售者应当及时采取警示召回等补救措施未及时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补救措施不力造成损害的, 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3. 《民法总则》 (2017315)

176 民事主体依照法律规定和当事人约定, 履行民事义务,承担民事责任

179 承担民事责任的方式主要有:

() 停止侵害;

() 排除妨碍;

() 消除危险;

() 返还财产;

() 恢复原状;

() 修理重作更换;

() 继续履行;

() 赔偿损失;

() 支付违约金;

() 消除影响恢复名誉;

(十一) 赔礼道歉

法律规定惩罚性赔偿的, 依照其规定

本条规定的承担民事责任的方式, 可以单独适用, 也可以合并适用

180 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民事义务的, 不承担民事责任法律另有规定的, 依照其规定

不可抗力是指不能预见不能避免且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

187 民事主体因同一行为应当承担民事责任行政责任和刑事责任的, 承担行政责任或者刑事责任不影响承担民事责任; 民事主体的财产不足以支付的, 优先用于承担民事责任

案例指引

1. 陈梅金林德鑫诉日本三菱汽车工业株式会社损害赔偿纠纷案( 《最高人民法院公报》 2001年第2)

裁判摘要: 因产品缺陷造成消费者人身伤害的, 生产者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而产品是否具有缺陷, 生产者也应当承担举证责任

2. 马某诉陕西重型汽车有限公司等健康权纠纷案 ( 《最高人民法院公报》 2015年第12)

裁判摘要: 生产者应对其法定免责事由承担举证责任, 其自行出具的产品质量检验合格报告不能成为其免责之法定事由生产者不提供证据证明其产品符合质量标准的, 应对受害者承担侵权赔偿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