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品安全工作实行预防为主、风险管理、全程控制、社会共治, 建立科学、严格的监督管理制度。
〔案例指引〕
孙某诉南京欧尚超市有限公司江宁店买卖合同纠纷案 ( 〔2012〕 江宁开民初字第646号)
裁判摘要: 消费者购买到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 要求销售者或者生产者依照食品安全法规定支付价款十倍赔偿金或者依照法律规定的其他赔偿标准赔偿的, 不论其购买时是否明知食品不符合安全标准, 人民法院都应予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