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品经营者贮存食品的要求

第五十四条 食品经营者贮存食品的要求

食品经营者应当按照保证食品安全的要求贮存食品, 定期检查库存食品, 及时清理变质或者超过保质期的食品。

食品经营者贮存散装食品, 应当在贮存位置标明食品的名称、生产日期或者生产批号、保质期、生产者名称及联系方式等内容。

案例指引

颜某程某诉周某吉林天药科技有限责任公司等侵权责任纠纷案( 《最高人民法院公报》 2019年第1)

裁判摘要: 保健食品的广告内容必须真实, 应以行政主管部门核准的保健功能为准, 不得更改和扩大, 不得含有虚假夸大的内容,不得涉及疾病预防治疗功能销售企业或经销商推销保健食品时提供的大量宣传资料, 如其内容与该保健食品产品说明书载明的功效不一, 且不同程度明示或暗示该保健食品具有抗菌消炎抗病毒抗肿瘤消除疾病等药理作用, 则销售企业或经销商宣传保健食品功效的上述违规行为构成虚假宣传, 依法应承担虚假宣传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