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品生产经营者屡次违法可以增加处罚

第一百三十四条 食品生产经营者屡次违法可以增加处罚

食品生产经营者在一年内累计三次因违反本法规定受到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以外处罚的, 由食品安全监督管理部门责令停产停业, 直至吊销许可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