违法实施检查、强制等行政行为的法律责任

第一百四十六条 违法实施检查、强制等行政行为的法律责任

食品安全监督管理等部门在履行食品安全监督管理职责过程中, 违法实施检查、强制等执法措施, 给生产经营者造成损失的, 应当依法予以赔偿, 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处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