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试用期内可以说不干就不干吗?
2026年02月12日
10.在
试用期内可以说不干就不干吗?
以案释法
刚刚大学毕业的杨某,因身材高挑,相貌出众,很快便成功应聘上了某公司前台一职。双方签订了劳动合同,约定了两个月的试用期。杨某全身心地投入工作中,并取得了很好的工作成绩,受到了领导的表扬。不料,一个月后,杨某突然接到了父母从老家打来的电话,要求杨某回老家工作。一开始杨某非常不愿意,并且拒绝了父母,可是经父母一再坚持,而杨某又很懂事孝顺,最终只好答应了父母的要求。于是,杨某打算立刻就去辞职,可转念一想,虽然自己还在试用期,但毕竟上班不是儿戏,不能说不干就不干吧,是不是应该跟单位领导提前申请一下呢?
学法用法
《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第十八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依照劳动合同法规定的条件、程序,劳动者可以与用人单位解除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或者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务为期限的劳动合同:……(三)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3日通知用人单位的……”据此可知,在试用期内,员工认为没有继续留在单位工作的必要的,可提前3日以书面或口头通知的方式通知用工单位,即可解除劳动合同。本案中,杨某与公司约定了两个月的试用期,而杨某因为要回老家工作而决定在试用期内提出辞职。在这种情况下,杨某应该按照上述法律规定提前3天通知单位,不能冒然离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