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事人以行政处罚违法为由提起国家赔偿的,会得到支持吗?

4.当事人以 行政处罚违法为由提起国家赔偿的,会得到支持吗?

以案释法

程某是一家小吃店的老板,这天,程某和前来就餐的徐某发生了冲突。后来,程某因打架斗殴被县公安局治安拘留。程某被拘留后的第三天就被放了出来,原来针对程某的行政处罚在事实、证据、适用法律各方面都没有问题,但是由于该行政处罚存在程序性违法,最终被法院依法撤销。程某因为被拘留三天,小吃店一直没有营业,他认为拘留给自己造成了损失。请问,他可以就此提起国家赔偿吗?

学法用法

《国家赔偿法》第二条规定:“国家机关和国家机关工作人员行使职权,有本法规定的侵犯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合法权益的情形,造成损害的,受害人有依照本法取得国家赔偿的权利。本法规定的赔偿义务机关,应当依照本法及时履行赔偿义务。”因此,国家赔偿必须具备五个要件:(1)违法行使职权的主体必须是国家机关及其工作人员;(2)行使职权的行为已被确认违法;(3)违法行为侵犯了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4)已造成了损害后果;(5)违法行为与损害后果之间有因果关系。只有全部符合上述条件后,才能申请国家赔偿,得到有关机关的赔偿。本案中,公安机关的行政处罚,并没有损害程某的合法权益。公安机关作出的行政处罚被撤销的原因是由于程序违法,程某被行政处罚期间遭受的经济损失是由其个人违法行为造成的,不属于国家承担赔偿责任的范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