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方因女方提出分手而将其毁容,女方可以主张精神损失费吗?
2026年02月12日
4.男方因女方提出分手而将其毁容,女方可以主张精神损失费吗?
以案释法
李某与前男友罗某是大学同学,两人谈恋爱至今已经有五年了,就在大家都以为两人快要结婚时,李某却突然提出了分手。李某称尽管这些年来罗某对自己很好,但两人吵架的次数越来越多,罗某也变得越来越小心眼,于是李某最终决定分手。两人分手后,罗某一直心有不甘,他认为李某玩弄了自己的感情,并想要找机会报复一下李某。一天,罗某在李某下班回家的路上,将硫酸泼向了李某,李某闪躲不及,导致毁容。自从李某被毁容后,每天躲在房间里,不愿出门,心理遭受了极大的创伤。那么,李某在主张赔偿损失时,可以向罗某要求精神损害赔偿吗?
学法用法(https://www.daowen.com)
我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八十三条第一款明确规定:“侵害自然人人身权益造成严重精神损害的,被侵权人有权请求精神损害赔偿。”也就是说,一个人的生命权、健康权遭受非法侵害,如果还造成严重精神损害的,受害人可以请求精神损害赔偿。而精神损害赔偿也是为了平复受害人遭受的精神创伤,慰藉其感情,通过对受害人的赔偿让其克服消极影响,恢复身心健康。
本案中,李某与罗某恋爱分手后,罗某用浓硫酸泼向李某,导致李某毁容。罗某的行为严重侵害了李某的健康权、身体权,并给李某带来了无尽的精神痛苦,因此,李某可以向罗某主张经济赔偿,同时,还可以依法要求罗某对其进行精神损害赔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