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一直未给职工缴纳养老保险,过后还能补缴吗?

7. 公司一直未给职工缴纳养老 保险,过后还能补缴吗?

以案释法

沈某因要跟随丈夫到B市生活,便辞去了A市的工作。在B市安顿好以后,沈某在一家超市找到了工作,做收银员,并与该超市签订了劳动合同。沈某入职时,超市承诺会为沈某缴纳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可直到沈某在该超市已经工作一年多了,超市都没有给沈某缴纳养老保险费。对此,沈某十分着急,多次催促超市未果。如今,沈某已经从该超市离职,可到头来养老保险还是一直没有缴纳。所以,沈某想知道,如果因公司的原因未能及时缴纳养老保险的,过后可以补缴吗?

学法用法

我国《社会保险费征缴暂行条例》第四条规定:“缴费单位、缴费个人应当按时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费。征缴的社会保险费纳入社会保险基金,专款专用,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挪用。”同时,该法第十三条还规定:“缴费单位未按规定缴纳和代扣代缴社会保险费的,由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或者税务机关责令限期缴纳;逾期仍不缴纳的,除补缴欠缴数额外,从欠缴之日起,按日加收千分之二的滞纳金。滞纳金并入社会保险基金。”根据法律规定可以得知,企业应按照法律规定自觉给员工缴纳社会保险费。若由于用人单位原因没有给职工办理参加社会保险的手续及缴纳养老保险费的,职工可以向单位提出补缴,由所在单位办理具体事宜。单位可以向社会保险部门提出申请,并提供被补缴人原始工资收入凭证,按规定补缴。此外,如果单位没有及时为职工办理养老保险,有关部门还可以对单位进行一定的处罚,除补缴欠缴数额外,按规定加罚一定数额的滞纳金。按照相关规定,如果劳动关系中断,则社会保险也应中断,所以职工必须有确凿的证据,证明与原单位存在劳动关系,才可以让单位补缴保险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