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员工怀孕期间,公司能够将其辞退吗?
2026年02月12日
1.女
员工怀孕期间,
公司能够将其辞退吗?
以案释法
邓某今年35岁,目前在某公司担任行政一职。2017年,邓某与丈夫登记结婚。婚后,两人因忙于事业,就决定推迟几年再要孩子。现在,两人的事业都已稳定,家里的长辈也经常催促,因此两人就把怀孕的事情提上了日程。现在,邓某已经怀孕两个多月了。但因孕期反应太大以至于不能正常上班,医生建议其多休息。于是,邓某决定向经理请几天假。可没想到经理却不同意,甚至说如果孙某不能上班就得被辞退。请问,该公司可以这样做吗?
学法用法
该公司的这种做法是违反法律规定的,是不合法的。我国《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二条规定:“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不得依照本法第四十条、第四十一条的规定解除劳动合同:(一)从事接触职业病危害作业的劳动者未进行离岗前职业健康检查,或者疑似职业病病人在诊断或者医学观察期间的;(二)在本单位患职业病或者因工负伤并被确认丧失或者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的;(三)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内的;(四)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哺乳期的;(五)在本单位连续工作满十五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五年的;(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由此可知,法律为保护女性劳动者的合法权利,禁止企业在女职工怀孕期间解除劳动合同。在本案中,邓某因怀孕反应太大需要休息,所以才要请假,但公司却以此为理由要辞退邓某。根据法律规定,该公司是不可以这么做的,邓某可以向劳动保障部门举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