承包的土地因为自然灾害严重受损不能耕种时,承包方可以要求发包方调整承包地吗?
2026年02月12日
5.承包的土地因为自然灾害严重受损不能耕种时,承包方可以要求发包方调整承包地吗?
以案释法
齐某是A村村民,前几年该村遭遇泥石流灾害,齐某承包的11亩土地全部被掩埋。此次泥石流裹挟着大量石头,堆积在土壤层上有80厘米之厚。这几年齐某想尽一切办法都不能把土地恢复耕种,齐某身体有残疾不能外出务工贴补家用,全家全靠这11亩地过活。正在齐某一筹莫展之际,有人向齐某建议可以向村委会申请调整承包地。请问因自然灾害导致承包地严重受损的,可以重新调整吗?
学法用法(https://www.daowen.com)
我国《农村土地承包法》第二十八条规定:“承包期内,发包方不得调整承包地。承包期内,因自然灾害严重毁损承包地等特殊情形对个别农户之间承包的耕地和草地需要适当调整的,必须经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的村民会议三分之二以上成员或者三分之二以上村民代表的同意,并报乡(镇)人民政府和县级人民政府农业农村、林业和草原等主管部门批准。承包合同中约定不得调整的,按照其约定。”由此法条我们可知,承包地不能随意调整,但在相当长的承包期内,农村的变化很大,完全不允许调整也不现实,因此经法定程序承包地可以在特殊情况下进行小范围内的调整。但是,如果承包合同中约定不得调整的,则不得调整。本案中,齐某承包的土地因受泥石流影响严重毁损,无法继续耕种,村委会作为发包方可以通过法定程序对双方之间承包的土地进行适当的调整。当然,如果当事人签订承包合同时,在合同中约定不得调整承包地的,则发包方不得调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