罪犯于刑罚执行期间被假释,意味着服刑结束了吗?

7.罪犯于刑罚执行期间被假释,意味着服刑结束了吗?

以案释法

齐某在路上遇到一位女孩,心生爱意,便向其索要手机号码,遭到女孩拒绝,并受到女孩的冷语嘲讽。齐某认为很没面子,非常气愤,头脑一热对该女孩实施了强奸。最终,齐某被法院以强奸罪判处7年有期徒刑。在刑期的最后一年,齐某被假释。齐某认为自己服刑结束了,于是到某单位求职,但却遭到单位的回绝。请问:犯罪分子被假释的,意味着服刑结束了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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犯罪分子被假释的,不等于服刑结束。假释制度是一种重要的刑罚执行制度,是让那些表现良好、认真悔过的犯罪分子重新回归社会的一种制度。我国《刑法》第八十五条规定:“对假释的犯罪分子,在假释考验期限内,依法实行社区矫正,如果没有本法第八十六条规定的情形,假释考验期满,就认为原判刑罚已经执行完毕,并公开予以宣告。”同时,该法第八十六条的规定为:“被假释的犯罪分子,在假释考验期限内犯新罪,应当撤销假释,依照本法第七十一条的规定实行数罪并罚。在假释考验期限内,发现被假释的犯罪分子在判决宣告以前还有其他罪没有判决的,应当撤销假释,依照本法第七十条的规定实行数罪并罚。被假释的犯罪分子,在假释考验期限内,有违反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国务院有关部门关于假释的监督管理规定的行为,尚未构成新的犯罪的,应当依照法定程序撤销假释,收监执行未执行完毕的刑罚。”可见,在我国,对假释者依法实行社区矫正,假释者只有同时满足“在假释期间未犯新罪、假释期间未存在其他未判决的罪、假释期间内未违反监督管理规定”三个条件的,假释期满后,才认为刑罚已经执行完毕。假释者违反以上三个条件之一将导致假释被撤销,收监执行未执行完毕的刑罚,并会受到相应的处罚。

本案中的齐某被假释,并不意味着刑罚已经执行完毕。齐某只是被附条件的释放,在公安机关的监督下依法对其实行社区矫正。如果齐某于假释期间存在违反法律规定的情形的,假释就会被撤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