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事人已经申请了劳动争议仲裁,是否还能自行和解?

2.当事人已经申请了劳动争议仲裁,是否还能自行和解?

以案释法

华某是某酒店前台服务员。某日,华某临时被经理安排晚上值班,于是华某便在前台值班时给家里打了一个电话,告知家人由于晚上要值班,就不回去了。可就在华某给家里打电话时,经理正巧从此经过,发现华某在工作区域用办公电话聊私事非常生气,当即扣罚了华某500元钱。华某对此十分不满,心想自己的确违反了公司不允许在工作区域接打电话的规定,但是也不至于扣除500块钱吧。华某跟酒店协商未果,面对酒店的做法,华某只得向劳动仲裁机构申请了仲裁。但等到华某申请劳动仲裁以后,公司却又提出希望能与华某自行和解此事。那么,酒店和华某之间,还可以自行和解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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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我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四十一条的规定,当事人申请劳动争议仲裁后,可以自行和解。达成和解协议的,可以撤回仲裁申请。据此可知,当事人提起仲裁以后,双方可以自行和解。如果双方在此期间能够达成和解,则当事人仍可以撤回仲裁申请。用人单位在维护劳动者合法权益的前提下自愿和解的行为,既减少了社会纠纷,又节约了司法资源,法律应该给予支持和鼓励,同时这也是保护当事人意思自治的一种表现。因此,在本案中,华某向仲裁委提起仲裁以后,也可以再与单位进行和解。如果双方能就争议事项形成一致意见,达成和解协议,则华某可以撤回仲裁申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