员工是否有权了解自己工作环境的危险程度?

3. 员工是否有权了解自己 工作环境的危险程度?

以案释法

某煤矿企业因扩大规模,需要招聘一批新的员工。周某看到招聘信息后觉得工资待遇都还不错,便前去应聘。经过面试后,周某被成功录用。虽然周某以前未接触过煤矿工作,但他也曾听朋友说起过,他知道这类工作具有一定的危险性,因此想了解一下自己入职后具体做哪些工作。于是,周某找到企业经理进行询问,但企业经理却只是笼统地告诉了周某在哪工作,并未说明具体的工作任务,也没有说明工作环境的危险程度,只是告知周某随时等待公司的安排即可。那么,该煤矿企业是否应当告知员工具体的工作任务呢?而员工又是否有权了解自己工作环境的危险程度呢?

学法用法

只有清楚地了解自己的工作性质、工作任务、工作环境后,才能更好地开展工作,也才能有效地应对工作过程中出现的各种突发情况,尽量避免不必要的损失,最大限度地维护用人单位和职工个人的财产和安全。我国《安全生产法》第五十条规定:“生产经营单位的从业人员有权了解其作业场所和工作岗位存在的危险因素、防范措施及事故应急措施,有权对本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提出建议。”由此可知,工作人员有权了解自己的工作环境,企业也有义务告知,尤其是像煤矿工作等这种比较危险的行业。只有在职工了解相关工作的危险程度之后,才能够更有针对性地采取一些防范措施,避免危险的发生。而且,在我们实际的工作环境中,确实存在很多潜在的危险,尤其是在高危行业中。因此,法律为了保护员工的合法权益,赋予了从业人员知晓自己工作环境情况的权利。企业也应该依法履行自己的义务,将相关情况告知员工。在本案中,周某有权了解自己工作环境的危险程度,而且煤矿企业在招工时,应该告知工人具体的工作环境。煤矿企业的此种行为已经侵犯了周某的知情权,违反了法律的规定。煤矿企业应该告知员工具体的工作性质、工作任务和工作环境等,让其提前了解工作环境的危险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