侵权人与被侵权人之间可以签订赔偿协议吗?如果签订该协议又是否有效呢?

15.侵权人与被侵权人之间可以签订赔偿协议吗?如果签订该协议又是否有效呢?

以案释法

八月十五,本来是一个合家团圆的日子,却没想到在这一天有人会遭遇车祸。中秋节那天,放假休息的田某决定开车回老家看望父母。途中,经过一个急转弯时,由于车速过快,导致与骑电动车的方某相撞,方某被撞伤。后经交警认定田某负事故的全部责任。但后来,方某却主动提出了调解此事。于是,双方在公安机关签订了调解协议,协议内容包括医疗费、误工费等共计3.8万元,该费用需要田某在一个月内付清,本协议经双方签字生效,今后无涉,就此结案。那么,该协议有效吗?

学法用法

我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八十七条规定:“损害发生后,当事人可以协商赔偿费用的支付方式。协商不一致的,赔偿费用应当一次性支付;一次性支付确有困难的,可以分期支付,但是被侵权人有权请求提供相应的担保。”同时,《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七条第三款规定:“调解书经双方当事人签收后,即具有法律效力。”也就是说,双方当事人签收调解协议之后,就应当按照调解协议的约定享受各自的权利、履行各自的义务,任何一方不能擅自变更或解除。由此可知,当侵权行为发生后,当事人之间可以就损害赔偿金的支付方式进行约定。当事人对损害赔偿金进行约定后,一方不履行、违反调解协议就属于违约,当事人应继续履行协议并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https://www.daowen.com)

从民法理论来看,侵权行为发生后,即产生一种侵权之债,双方当事人形成某种赔偿法律关系。对于侵权行为造成的人身、财产损害,被侵害人有获得赔偿的权利,而侵害人则负有支付赔偿款的义务。从法律性质上看,当事人之间的这种赔偿法律关系属民事法律关系范畴,完全属于自然人私权领域,既没有违反法律规定,也没有侵害国家、集体和他人的权益,因此,当事人可以通过平等、自愿协商,来处置自己的权利义务,以达到解决纠纷的目的。需要注意的是,赔偿协议一般只能约定赔偿支付方式。因为侵权赔偿责任有时是不确定的,往往在过错大小、责任归属和赔偿金额等方面存在争议,当事人双方对此可以向专业法律机构求助,以求更好、更快地解决问题。

本案中,田某与方某发生交通事故后,二人在公安机关的组织下签定了调解协议,就双方的赔偿金额与方式进行了约定,该协议是合法有效的。但是,签订协议时方某的身体还没有完全恢复,且调解协议中未写方某已放弃残疾赔偿金的赔偿意见,因此,如果方某最终支付的医疗费用过多,可以再次要求田某支付相应比例的医疗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