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他人进行诬陷诽谤,其行为属于犯罪吗?
以案释法
方某与赵某是邻居,之前两人关系一直不错,但后来因琐事发生了矛盾,并一直没有化解。前不久,二人再次因小事起了争执,事后,方某对此一直耿耿于怀,心想一定要借机报复一下赵某。之后,方某就在街坊邻里散布谣言,说赵某经常夜不归宿,背着自家男人与其他男人有不正当关系,还曾经勾引过小区里的某已婚男子,并称赵某的人品特别不好。后来,这件子虚乌有的事情给赵某带来不小的伤害,街坊邻里见了赵某就开始对其指指点点,赵某的丈夫已提出了离婚。这件事导致赵某一度精神失常,并要自寻短见。请问,方某对赵某的诬陷诽谤,属于犯罪行为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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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刑法》第二百四十三条第一款规定:“捏造事实诬告陷害他人,意图使他人受刑事追究,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造成严重后果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同时,该法第二百四十六条还规定:“以暴力或者其他方法公然侮辱他人或者捏造事实诽谤他人,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前款罪,告诉的才处理,但是严重危害社会秩序和国家利益的除外……”上述两个法条,明确界定了诬告罪和诽谤罪的犯罪构成要件及二者之间的区别。构成诬告罪,必须是因意图使他人受到刑事追究而故意捏造事实;而诽谤罪,则是行为人以各种方法公然侮辱他人或者故意捏造事实诽谤他人。这几种行为都侵犯了他人的合法权益,情节严重的就会构成犯罪,并承担相应的刑事责任。此处,需要注意区分诽谤罪与一般民事侵权行为的区别,一般民事名誉侵权造成的社会危害相对轻微,还不足以构成犯罪。诽谤罪,是故意捏造并散布虚构的事实,并足以贬损他人人格,破坏他人名誉,情节严重的行为。本案中,方某为了私愤,散布虚假的事实,严重地损坏了赵某的名誉,给赵某的生活造成了严重的影响,情节非常恶劣,已经构成了诽谤罪,要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