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品房的保修期是多久?
以案释法
2019年7月,郑某从某开发商那里购买了一套商品房。上周,楼下的住户突然找到了郑某,称郑某家漏水已经漏到了他们家的厨房里。郑某得知后立即对房屋进行了检查,经过检查得知是厨房的下水管道出现了漏水的情况。当时,郑某购买这套房子时已经装修好,并且装修公司也是开发商指定的。如今,房屋突然漏水,郑某想要找开发商解决问题,但他不知道房屋是否还在保修期内,因此一直犹犹豫豫。那么,郑某可以要求开发商解决问题吗?商品房的保修期又是多久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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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第三十三条第一款和第二款的规定,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对所售商品房承担质量保修责任。当事人应当在合同中就保修范围、保修期限、保修责任等内容做出约定。保修期从交付之日起计算。商品住宅的保修期限不得低于建设工程承包单位向建设单位出具的质量保修书约定保修期的存续期;存续期少于《商品住宅实行质量保证书和住宅使用说明书制度的规定》(以下简称《规定》)中确定的最低保修期限的,保修期不得低于《规定》中确定的最低保修期限。同时,根据《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第四十条的规定:“在正常使用条件下,建设工程的最低保修期限为:(一)基础设施工程、房屋建筑的地基基础工程和主体结构工程,为设计文件规定的该工程的合理使用年限;(二)屋面防水工程、有防水要求的卫生间、房间和外墙面的防渗漏,为5年;(三)供热与供冷系统,为2个采暖期、供冷期;(四)电气管线、给排水管道、设备安装和装修工程,为2年。其他项目的保修期限由发包方与承包方约定。建设工程的保修期,自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计算。”根据上述规定可知,郑某的房子是在保修期内的。如今,郑某的房子出现漏水现象,而且当时该房子的装修承包方又是由开发商指定的,所以郑某可以要求开发商解决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