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争议包括员工与公司领导之间的矛盾吗?

6.劳动争议包括 员工 公司 领导之间的矛盾吗?

以案释法

唐某是某公司的老员工。后因私事与公司经理产生了很深的矛盾。某日,公司接到一个项目,交给唐某来完成。唐某接手以后,认真严谨地完成了该项目的设计工作。可是,当唐某将完成的工作交由经理审查时,却遭到了否决,还被训斥了一顿。对此,唐某既委屈又无奈,只好又重做了一遍。然而,没想到的是,在接连下来的几个项目中,唐某的工作都依次被否决。这时,唐某认为经理是在处处针对自己,利用职务之便对自己打击报复,于是双方之间再次起了矛盾争执,甚至还差一点厮打起来,以至于后来唐某决定以此为由申请劳动仲裁。那么,唐某能够申请劳动仲裁吗?员工与公司领导之间的矛盾属于劳动争议吗?

学法用法

根据我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二条的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发生的下列劳动争议,适用本法:(1)因确认劳动关系发生的争议;(2)因订立、履行、变更、解除和终止劳动合同发生的争议;(3)因除名、辞退和辞职、离职发生的争议;(4)因工作时间、休息休假、社会保险、福利、培训以及劳动保护发生的争议;(5)因劳动报酬、工伤医疗费、经济补偿或者赔偿金等发生的争议;(6)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劳动争议。由此可知,《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管辖的范围是用人单位与劳动者之间的劳动纠纷,而劳动纠纷的内容涉及的是劳动权利和劳动义务,是为实现劳动关系而产生的争议。因此,如果劳动者与用人单位之间不是为了实现劳动权利和劳动义务而发生的争议,就不属于劳动纠纷,也就不属于劳动仲裁部门的受案范围,无论是用人单位还是劳动者,均无法就此提起仲裁申请。很显然,在本案中,唐某与经理之间的争议,并不处在法律规定的劳动争议范围内,而是由他们二人的私人恩怨导致的,理所当然,这也就不应当属于劳动争议仲裁案件的受案范围。双方的矛盾可以由公司采取合理的方式进行解决,以消除双方之间的矛盾,只有这样才能促进公司的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