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事人户口被迁出本地后尚未落户,且没有固定住处的,起诉时由哪里的法院管辖?

3.当事人户口被迁出本地后尚未落户,且没有固定住处的,起诉时由哪里的法院管辖?

以案释法

马某大学毕业后未回到老家,而是留在了当地发展。工作稳定后,马某就将自己的户口从老家迁了出来,但当时因某些问题并未落户成功。后来,马某在朋友的怂恿下迷上了炒股,但由于自己对股市行情不了解,不幸把所有的钱都赔了进去,甚至马某为了炒股还借了好多钱,而最后他把借来的钱也全部赔光了。马某赔光所有钱后,担心债主上门要债,便一直四处流窜,居无定所。其间,也有债主上门追讨过债务,但都未能要回钱。那么,如果债主们想要通过法院的帮助向马某索要借款的话,他们可以向哪里的法院起诉呢?

学法用法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七条的规定,当事人的户籍迁出后尚未落户,有经常居住地的,由该地人民法院管辖;没有经常居住地的,由其原户籍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虽然民事诉讼的管辖法院通常都是以被告的住所地或居住地为依据,但实际生活中,有些公民可能因为各种原因导致户籍暂未稳定,“居无定所”,此时,为了方便当事人维权,法律特别规定当事人户口被迁出本地后尚未落户,且居无定所的,由其原户籍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https://www.daowen.com)

民事诉讼的管辖问题遵循“原告就被告”的原则,一般由被告住所地即户籍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但当被告的户籍迁出后尚未落户时,则需要区分是否有经常居住地,如果有则由经常居住地法院管辖,如果没有则由原户籍所在地法院管辖。

本案中,马某户口迁出后尚未落户,并且因躲债一直居无定所。因此,根据上述法律规定,如果债权人想要通过法院向马某索要借款,可以到马某原户籍所在地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