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因城市整改被征收,对于其价值应该怎么确定?

1.房屋因城市整改被征收,对于其价值应该怎么确定?

以案释法

刘某的父母都去世了,给他留下一套房子。这套房子是刘某父母年轻时的居所,房龄比较长,而刘某自己有房子,就把房子租出去了。今年年初,市政府对市内交通进行整改,新修的一条主要街道刚好经过这套房子所在的小区,因此该小区的所有房屋整体会被征收。刘某听说房屋被征收时需要对房屋的价值进行确定,但他不知道应该如何确定。请问,被征收的房屋应如何确定其价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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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十九条第一款规定:“对被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不得低于房屋征收决定公告之日被征收房屋类似房地产的市场价格。被征收房屋的价值,由具有相应资质的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按照房屋征收评估办法评估确定。”由此可知,被征收的房屋价值的确定从实体上看,补偿的标准不得低于房屋征收决定公告之日被征收房屋类似房地产的市场价格,也就是应当参考被征收时的房屋市场价格;从程序上看,必须是以具有相应资质的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进行评估后的结果为准。此外,《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评估办法》第十三条第一款规定:“注册房地产估价师应当根据评估对象和当地房地产市场状况,对市场法、收益法、成本法、假设开发法等评估方法进行适用性分析后,选用其中一种或者多种方法对被征收房屋价值进行评估。”同时,该条例第十四条规定:“被征收房屋价值评估应当考虑被征收房屋的区位、用途、建筑结构、新旧程度、建筑面积以及占地面积、土地使用权等影响被征收房屋价值的因素。被征收房屋室内装饰装修价值,机器设备、物资等搬迁费用,以及停产停业损失等补偿,由征收当事人协商确定;协商不成的,可以委托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通过评估确定。”由此可知,房屋征收价值评估工作应当由具备相应资质的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负责,进行评估时应当综合考虑可能影响被征收房屋价值的各种因素,依据实际情况选用评估方法,最终确定被征收房屋的价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