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腐败现象既要进行坚决的斗争,又要牢固树立长期作战的思想
“一要坚决,二要持久”,这是邓小平为我们党开展反腐败斗争确立的正确方针。坚决,是为了把腐败对建设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所造成的危害减少到最低限度;持久,则是清醒地认识到解决腐败问题不可能一蹴而就,毕其功于一役,应当坚持不懈地进行反腐败斗争。
对腐败采取坚决斗争的态度,可以使我们党和国家实行的改革开放政策更加鲜明。邓小平一再告诫全党,工作重心转移之后,仍然要十分重视党风问题。他反复强调说:我们自从实行对外开放和对内搞活经济两个方面的政策以来,不过一两年时间,就有相当多的干部被腐蚀了。卷进经济犯罪活动的人不是小量的,而是大量的,……这股风来得很猛。如果我们党不严重注意,不坚决刹住这股风,那末,我们的党和国家确实要发生会不会“改变面貌”的问题。这不是危言耸听。“如果不搞这个斗争,四个现代化建设,对外开放和对内搞活经济的政策,就要失败。所以,我们要有两手,一手就是坚持对外开放和对内搞活经济的政策,一手就是坚决打击经济犯罪活动。没有打击经济犯罪活动这一手,不但对外开放政策肯定要失败,对内搞活经济的政策也肯定要失败。有了打击经济犯罪活动这一手,对外开放、对内搞活经济就可以沿着正确的方向走。”[52]同时,我们一手抓改革开放,一手抓惩治腐败,这两件事结合起来,对照起来,就可以使我们的政策更加明朗,更能获得人心。
持久地与腐败现象进行斗争,是建设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必然要求。邓小平提出了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理论,指出社会主义初级阶段是经济文化落后的中国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不可逾越的阶段,需要上百年的时间。认为腐败是剥削制度的产物,其消亡将是一个漫长的过程。我们实行开放、搞活政策,吸收借鉴世界各国包括资本主义发达国家的一切文明成果,资本主义的腐朽思想会乘隙而入,腐蚀人们的思想。发展市场经济,实行新旧体制转轨,一些改革措施不配套,制度不健全,调节机制不完善,监督制约机制不严密,以及市场行为中的商品交换原则、价值观念对党的政治生活的渗透等,这些决定了反对腐败、搞廉洁政治不是搞一天两天、一月两月,“整个改革开放过程中都要反对腐败”。“开放、搞活政策延续多久,端正党风的工作就得干多久,纠正不正之风、打击犯罪活动就得干多久,这是一项长期的工作,要贯穿在整个改革过程之中”。[53]在反腐败斗争中,要坚定不移地贯彻执行“一要坚决,二要持久”的方针,既不能因腐败现象将长期存在而放松当前的反腐倡廉,也不能因反腐倡廉的紧迫性而急于求成,缺乏常抓不懈的思想准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