既要旗帜鲜明地反对腐败,又不能离开经济建设这个中心孤立地反腐败

(三)既要旗帜鲜明地反对腐败,又不能离开经济建设这个中心孤立地反腐败

除了爆发大规模战争外,我们一定要始终不渝地坚持以经济建设为中心,这是党和人民在付出沉重代价之后得出的科学结论。惩治腐败必须毫不例外地执行党的“一个中心、两个基本点”的基本路线,使反腐败斗争自觉地服从和服务于经济建设这个中心。

反腐败斗争要服从和服务于经济建设,其根本依据在于对社会主义本质的科学解释。邓小平指出:“讲社会主义,首先就要使生产力发展,这是主要的。只有这样,才能表明社会主义的优越性。”[54]“贫穷不是社会主义,发展太慢也不是社会主义。”[55]“社会主义的本质,是解放生产力,发展生产力,消灭剥削,消除两极分化,最终达到共同富裕。”[56]1992年初,邓小平在视察南方的重要谈话中强调指出:“广东二十年赶上亚洲‘四小龙’,不仅经济要上去,社会秩序、社会风气也要搞好,两个文明建设都要超过他们,这才是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57]邓小平关于社会主义本质的这一系列科学论述,无疑为在开展反腐败斗争中“要警惕右,但主要是防止‘左’”,指明了方向。只有沿着这个方向开展反腐败斗争,反腐败才能保持旺盛的生机和活力。如果抽掉服从和服务于经济建设这个中心,反腐败斗争也就失去了最本质的内容,丧失了正确的方向。

反腐败斗争要服从和服务于经济建设这个中心,就要贯彻邓小平提出的“不争论”[58]的思想。在反腐败斗争中,既要积极有效地保护改革开放的积极性,又要切实保护反对腐败的积极性,真正把邓小平提出的“是否有利于发展社会主义社会的生产力,是否有利于增强社会主义国家的综合国力,是否有利于提高人民的生活水平”,[59]作为判断是非的根本标准。